一、什么是计划单列市?

计划单列市,全称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目前,全国仅有5个,自北向南依次是:辽宁省大连市、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

计划单列市是中国对省辖市(区)实行计划单位列,就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区)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即中国把这些城市(区)视同一级的计划单位,在国家计划中单位列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即:

1、中国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省、直辖市的中长期的年度计划中,在所在的省、市的名义下,列出“其中:某某市”的指标,并直接下达。统计数字也照此办理;

2、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召开省、直辖市参加的会议和其他专业会议,均邀请这些城市参加;

3、发给省市文件,同样发给这些城市;

4、对这些城市进行政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

拓展资料

计划单列市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让一些大城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是省一级行政级别。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

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出任这一行政区官员的品级为副省级。

计划单列市通常具有雄厚工商业基础和科技力量,社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人口100万以上,具有开放灵活的经济氛围,区域经济上有重要地位,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有特别作用的特大城市。计划单列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由国家直接下达计划,在经济上享有相当于省一级的计划决策权和经济管理权。

二、计划单列市是什么意思

计划单列市释义:保持省辖市行政隶属关系,但在经济体制和管理权限上相当于省级,经济计划单列,直接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城市。

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即国家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第一次和第二次计划单列时期,各国家计划单列市的管理受中央和所在省的双重领导,但以省领导为主。

全国仅有5个计划单列市,分别为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现有的国家计划单列市,是在第三次计划单列时期后经过一系列调整所形成的,是在行政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省辖市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