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唱歌一小时多少钱

这个不贵的

主要是看你们

的多少人一起玩

给你个建议

白天包时间段好

白天12:00-18:00

这个时间段花100-200元

可以随便你们玩一个下午的

晚上去玩呢

开低消失比较划算的哦

首先所有

KTV酒吧夜总会

都是谢绝自带酒水的

低消一般没有多少钱

主要是看你们都需要些什么服务

喝些什么酒水洋酒红酒白酒啤酒等来决定的

KTV团购

更不划算的

常去玩的都知道

去KTV直接开低消最划算的

低消的钱全部是买酒水小吃等

酒水一般都含有送的小吃果盘的

免时间费,可以随意玩到当天停业

团购呢,买东西也还得在出钱

所以说呢就多出了团购的那一份钱

KTV放音乐时间

最晚到凌晨2:00

不过停音乐后很多KTV客人还可以在里面玩别的

不管是白天黑夜

KTV里的物价都是一样

白天一般有可以买时间玩

晚上一般都是按最低消来算的

陪唱和陪酒的女孩是300元一个人,

陪唱的一般不能动手动脚的,陪酒的可以

上床如果人家有这个服务而且你也需要的话另加500-2000

陪酒陪唱女孩这些你可以都不用喊;去玩前最好明白,省得像很多人说的被骗消费

KTV里的啤酒

都是一打一打的卖的

一打12瓶,一般都是100多到300之间一打

量贩式的比较便宜,因为省去了

公主200(就是帮你开酒瓶、倒酒、点歌),

少爷100(中场拿个热毛巾给你)的等这两人的小费

一般都是35-55元一个小时,小房、中房;大房、豪华房、总统房一般都是设低消的

不过我建议你去玩的时候直接弄低消,这样比花钱买房费好:小房(4-6人)一般300-500元、中房(5-10人)400-600元、大房(10-15人)600-800元、豪华房(10-18人)900-1800元、总统房(30-50人左右)1280元起。。。

二、KTV公主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KTV公主主要存在于中高档的娱乐会所里 主要负责一个包厢于各部门的衔接(比如说营业之前的备房,营业中途和楼面部以及营销部的衔接,结束后带客到收银台的买单) 以及包厢的服务工作 主要的工作是在包厢里服务客人 倒酒 点单 点歌 清理台面 场所的公主小费是300 月收入大约7 8千左右 (根据场所的档次而定小费200--500不等) 档次高的场所 公主明显区别于坐台小姐 主要是做服务工作 档次不是很高的场所 公主也可以坐台陪客人喝酒 得看场所的规定 档次高的场所绝对不允许公主坐台陪客喝酒 甚至不允许公主在包厢坐沙发 倒酒 清理台面 必须半跪式服务 碰见喝多的素质不好的客人难免会被揩点油 基本不会被占太多的便宜

KTV包厢公主就是服务员,推销酒水那提成,有的客人不会点歌帮人点,点饮料,零食,调试音乐设备,就是服务于客人,其余时间就是站岗。KTV里的服务员是靠拿小费过日子的,女服务员叫公主,专门负责理台,点歌,调酒,倒酒,等能帮客人做的都要做,小费一般是2块(专业术语200元的意思)。男服务员叫少爷,专门负责开房配送,拿酒水,打毛巾,引导客人,反正就是协助公主服务,

三、正常KTV和量贩式KTV的区别?量贩式KTV有公关佳丽吗?

现在量贩式的KTV和不是量贩式的点歌系统基本都是差不多的,都是电脑点歌。至于量贩式的,就是自助式的,消费者自己点歌,点一些小吃,价格不算很高。

而不是量贩式的,一般都有陪唱的服务,需要付费,而且可能有点歌的女孩帮助点歌,也是要收费的。就是说,不是量贩式的KTV消费可能很贵。

另外的区别就是,一般量贩式KTV的装潢相对简单一些,不像另外一种富丽堂皇,有一种纸醉金迷的感觉。

四、北京昌平哪个ktv有陪酒的

你要想问北京昌平哪个KTV有陪酒的正面回答全部没有陪酒的都是暗箱操作的。

五、ktv陪酒女违法吗

KTV陪酒女属于违法行为,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有偿陪侍,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KTV陪酒算犯法的,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在我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如果单纯是陪酒、陪唱是不算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反管理治安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处理。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但对于娱乐场所实施以上法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