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委是不是全部都要是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都没有被选举权,就不可能是支委。

二、支委会成员资格问题

不一定班子成员才能成为支部委员。支部委员由全体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上选举产生,资格就是只要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只要支部半数以上党员通过,就能当选支部委员。当然书记、副书记当选后,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正式党员几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法律分析: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主,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印发》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支部委员会哪些人参加

支部全体支委会成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人员参加。

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扩展资料

党支部委员会产生:

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党员大会上,党员根据党的干部标准,认真负责地直接选举支部委员会,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采用候选人数多余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对候选人应进行充分的酝酿,实行无记名投票,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举人的权利。

在选举过程中,选举人有了解被选举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是保证支部领导核心是否坚强有力的大事,也是保证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大事,因而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严肃认真地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部委员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党支部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会一课制度

五、党支部选组织委员,一定要是正式党员吗?

必须是正式的

一是根据党章规定。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权利基本上同正式党员一样,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所以在会上预备党员是不能表决某个议题的。当然也不能选举和被选举党支部选组织委员这类的职务。

二是预备党员和党员还是有明显的差别的。预备顾名思义就是非正式,只是准备上了而已,还有一定的机率是不能被转正的。如果让预备党员选上了党支部选组织委员,那么,万一不能转正的情况出现了,就会出现他虽然不是党的成员,却在党的组织里担任职务的情况。你说这样是不是当然就不可以了。

所以说,不让预备党员参加选举就是为了防止上述万一的情况发生啊。明白了吧

六、有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