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陪酒公主算违法吗
ktv陪酒公主是否算违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陪唱歌陪喝酒不涉嫌卖淫嫖娼就不违法。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会传播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等传染性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在ktv做公主是什么意思?具体都干什么工作?
只是在包厢内服务,包括点酒,开酒,桌面卫生,客人走后,包厢卫生。工资是拿客人小费!一般是300到500.要看你去的城市,档次决定。
就是跟做服务员一样,主要是帮别人 点歌、倒酒水茶水、随时清理包厢卫生(抹茶几、清理烟灰缸等等)。 ,没有他们说的什么陪酒的,公主就负责倒酒点歌配唱然后看看周围的卫生这类的。 《但是刚开始是这样 后来就看你自己的了》 如果不是实在找不到工作 最好不要去, 夜总会的环境复杂 什么样的人都有。
公主的主要工作就是陪客人喝酒,陪客人唱歌,给客人倒酒,给客人点烟。大概来说就是“小陪”,但做公主的没有义务陪客人去睡,但很多公主又长的比小姐漂亮(不知道什么原因),大部分客人都会看上公主,也有部分公主会因为钱的原因跟客人走。总的来说公主这职业还算行,被吃豆腐是肯定有的。
陪别人喝喝酒,做做伺候的活还行(我指的是倒酒点烟),公主拿的钱跟小姐的钱差不多噢,除了要求的小费以外,如果客人喜欢你会多给你一点的。
ktv公主是什么意思?ktv公主就是公关的意思,服务客人的,具体就是在包房里倒酒,陪酒,陪唱歌,点歌,陪跳舞,至于出不出台完全是看自己的喔,收入是很不错。
三、ktv公主出事员工都要负责吗
不需要
KTV、夜总会一般都有公主这个职业,而KTV、夜总会公主根本跟DJ没关系,而现在的KTV、夜总会特别喜欢把公主前面加DJ两个字,这也是某些人叫法。早期都是叫公主,但现在KTV、夜总会似乎把这个错误叫法传成了行话。显然这些夜总会公主、KTV公主是完全不会打碟的,也跟在夜店、酒吧等场所打碟的DJ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职业,根本不是DJ。夜总会和KTV都有公主,小费一般是300,公主只是一个帮忙点歌的和帮忙倒酒的职业而已,只是个包厢服务员,也不可能会打碟,更不会是DJ。DJ和公主是两个职业,完全不是一码事。所以夜总会公主、KTV公主,都不要在前面加上DJ两个字。实际上是没正确理解DJ这个职业。
四、ktv公主是什么工作?
只是在包厢内服务,包括点酒,开酒,桌面卫生,客人走后,包厢卫生。工资是拿客人小费!一般是300到500.要看你去的城市,档次决定。
就是跟做服务员一样,主要是帮别人 点歌、倒酒水茶水、随时清理包厢卫生(抹茶几、清理烟灰缸等等)。 ,没有他们说的什么陪酒的,公主就负责倒酒点歌配唱然后看看周围的卫生这类的。 《但是刚开始是这样 后来就看你自己的了》 如果不是实在找不到工作 最好不要去, 夜总会的环境复杂 什么样的人都有。
公主的主要工作就是陪客人喝酒,陪客人唱歌,给客人倒酒,给客人点烟。大概来说就是“小陪”,但做公主的没有义务陪客人去睡,但很多公主又长的比小姐漂亮(不知道什么原因),大部分客人都会看上公主,也有部分公主会因为钱的原因跟客人走。总的来说公主这职业还算行,被吃豆腐是肯定有的。
陪别人喝喝酒,做做伺候的活还行(我指的是倒酒点烟),公主拿的钱跟小姐的钱差不多噢,除了要求的小费以外,如果客人喜欢你会多给你一点的。
ktv公主是什么意思?ktv公主就是公关的意思,服务客人的,具体就是在包房里倒酒,陪酒,陪唱歌,点歌,陪跳舞,至于出不出台完全是看自己的喔,收入是很不错。
五、在kTv找公主现象违法吗?
如果说你们所谓的公主,只是卖酒陪酒的服务员,肯定不违法,如果你们的公主是卖肉的,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必然是违法的。
六、去ktv找陪唱被派出所抓走
去ktv找陪唱,一般不会被派出所抓走。正当的陪酒、提供服务是合法的,则不会被拘留。如果存在卖淫行为,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去KTV找陪唱被派出所抓走情节不严重就是拘留。涉嫌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