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祁东两干部伤害12岁少女双双获刑,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呢?
网络上一张父亲的血泪控诉在网上流传发酵,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引发了热议,这起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将为大家梳理事件的经过!
事件梳理
先从当事人父亲的角度来介绍事件,据这位父亲说,自己的女儿被某ktv里外哈“陈姐”,"蛤蟆"一伙人骗去,这伙人对其女儿通过手段控制,对其女儿威逼利诱,恐吓(具体情况不妨想象下电视剧里面被逼上青楼女子的情节)。让其女儿从事陪酒陪唱(具体还有哪些内容我想大家都能想象得到)的工作,在九天时间里在ktv被人逼迫从事不良职业。事后,自己的女儿被找回,据说在9天的时间里被人侵犯,而这个小女孩还未满12岁(总所周知在我国侵犯未成年是犯法的),从父亲的角度来说,自己的女儿遭受侵犯,且身心遭受巨大的创伤,不管如何都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作为一个父亲的角度,为了能严惩打击违法人员,才有了一纸父亲的血泪控诉,引发社会舆论,誓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事件经过
在这起事件中,这个12岁的少女是一个留守儿童,据说有一天晚上去同学家玩,然后同学第2天说要给这个12岁的少女介绍一个姐姐。这个所谓的姐姐给这个12岁的少女买了几件衣服,然后带她去一家歌厅,然后给她画了浓妆,对她进行威胁,让她陪客人喝酒,在喝酒期间,这个12岁的少女遭到了客人的威胁并侵犯。
事件反思
这些人这么猖狂是谁给他们的底气?相信此事法律自有公正,他们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对此,你怎么看?
二、公务员上歌厅找异性陪侍会怎么处理
这个属于违纪行为,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情节严重来处理,一般是停职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公职人员唱歌怎么被查到呀
有人举报了。
作为公职人员在业余时间开直播唱歌完全是个人的意愿行为,只要不影响工作,不违反相关的法律,就没有任何的问题。公职人员是能去ktv唱歌的。KTV是经营场所,公职人员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是可以到KTV去唱歌的。
四、两公职人员强奸幼女事件,后续发展如何?
小女孩在经历了强奸这个事情之后,身心遭受了很大的伤害,后来在一家精神病院治疗过一段时间,后来家长因为家里经济困难,最后把她给领回了家。而一些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局逮捕,法律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审判。
湖南的一个父亲在网上的贴吧里上传了一副控诉信,说他们平时因为工作比较的忙,所以孩子一般都是自己的爷爷奶奶在照顾。女儿有一次放学回家,她的同学以辅导作业为由把她给骗了出去。自己的女儿还不到12周岁,就被人骗到ktv为一些男人陪酒陪唱,赚来的钱都被别人拿走了,她自己是一分没有。最为让他痛心的是,他的女儿在ktv被好几个男的强迫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这几个男人当中有两个还是公职人员。后来,家属在一家宾馆找到了小女孩,但是在她身边,还有两个男人。
他还说有些部门为这些犯罪分子开脱,因为这些人有权有势,他斗不过他们。但是他还是相信政府会还给他们一个公道,会让成长中的孩子有片蓝蓝的天空。后来,经公安局的查证,这件事情属实,犯罪嫌弃人被逮捕。两个公职人员当中,一个是银行的职工,一个是在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上班的。作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我觉得其实这件事情父母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在平时的时候一定要教导孩子,在遇到一些突发情况的时候,要记得报警,或者想办法溜出去。作为留守儿童,爷爷奶奶毕竟年纪大了,很多事情都是反应不过来的,看到孙女的同学来约她出去玩,肯定也就同意了。对于一些公职人员违法,一定要严惩。对于一些保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彻底的清楚,这样老百姓的生活才会越过越好。
五、公职人员在娱乐场所有异性陪侍的情况属于违反了什么纪律
不构成犯罪。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出入色情或异性有偿陪侍、赌博等场所,是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项禁今明确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