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我国省、市、县、乡镇区划建制是有哪个部门决定的

选b

《宪法》第107条第3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可见,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主体是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二、哪个部门决定本省或者本市的行政区域划分?

1、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区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制度;

2、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3、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拓展资料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划分原则

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①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②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区划虽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例如,中国从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统一国家并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行政区划虽有变更,但变化并不太大。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也是从19世纪继承发展下来的。

中国行政区

名称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区划数量

省级行政区共34个,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共333个,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县级行政区共2843个,包括977个市辖区、394个县级市、1301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截止到2021年4月,已公布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