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的价值(上):从梅特卡夫及其定律说起

买卖双方的“连接”、“互动”,直至达成“价值交换”,是所有交易的基本模型

互联网之所以特别重要,就在于,它作为基础设施,革命性地改善和提升了“连接”的速度、广度、便捷度,并将实体之间面对面的“互动”迁移和拓展到虚拟空间,进而对“价值交换”的参与者和实现路径带来根本影响,最终为一系列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

网络是这些创新模式的主干,衡量网络的价值,就是对承载这些模式的商业组织进行价值评估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也就是在互联网领域进行投资、经营的基础。

关于网络价值的有关理论中,最为知名的当属梅特卡夫定律。梅特卡夫定律,与摩尔定律、吉尔德定律,也常被合称为“互联网三大定律”。

1. 梅特卡夫其人:互联网大咖中的大咖

罗伯特·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1946年生于美国纽约,互联网领域超级大牛,名副其实的“多面手”。

此人是绝对的“ 学霸 ”。他以电机工程和工业管理两个学士学位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最后又在哈佛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很快,他成长为 发明家 。27岁左右,在施乐公司(Xerox PARC)工作的梅特卡夫发明以太网(Etherne,当今局域网采用的最通用的通信协议标准)。作为“以太网之父”,他于2005年获得美国总统亲自颁发的全美科技奖章。

学霸兼发明家的人生之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据说梅特卡夫第一次在哈佛大学宣读毕业论文时,被认为理论性不够,不予通过。也不知是不是这次打击,将梅特卡夫从理论家推向了实践之路?总之,最后的事实是,当年这份答辩未获通过、内容与以太网有关的“干货”,成为梅特卡夫后来申请专利和开办企业的不竭源泉。

秉持将以太网产业化的信念,梅特卡夫33岁时开始创业。他创立网络公司3Com,迅速获得众所周知的巨大成功。而 “梅特卡夫定律”,也就诞生于这段时间。是的,你没看错,定律诞生于梅特卡夫叱咤商场而非潜心研究之时。

大约十年后,已经功成名就的 企业家 ,“急流勇退”,去做了专栏作家。他从3Com退休,开始其作为行业期刊《InfoWorld》(信息世界)出版人兼高科技 专栏作家 的生涯。

自从当上作家,这位“文武双全”的大神就从“预言家”逐步过渡到“大嘴巴”。其中登峰造极的案例是,1995年,互联网风潮乍起,梅特卡夫在专栏里预测,互联网会在很短时间内成为一颗耀眼新星之后于1996年遭遇灾难性崩溃。他还雄辩地列举了当初读来洞见深刻现在想想纯属杞人忧天骇人听闻的十大原因。高人做事,总是不同凡响。这一回,出于担心自己的预言吸引不了眼球,梅特卡夫承诺,假如预测失准,他就吃下自己的文章。结果是,1997年,梅特卡夫沦落为“吃纸一族”。

朋友圈有一篇广为传播的文章——“投资是人生的最后一份职业”,颇具意味的是梅特卡夫也以实际行动为这一规律作出注解。步入21世纪,年过半百的他成为 投资家 ,介入股权投资领域,作为Polaris Venture Partners(北极星创投,美国十大风险投资公司之一)一员,专注于高科技创业投资。同一时期,他还是大学的教授、创新总监。

纵观其求学和职业生涯,梅特卡夫始终致力于网络的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和商业实践,是在互联网领域做出了开创性、综合性贡献的时代标志性人物。根据本文的线索,还可以从其他公开文献中获得更多关于其成长和发展轨迹的诸多信息,这些对于我们学习和领悟互联网的历史和逻辑都有特别的意义。

2. 梅特卡夫定律的缘起:一份销售策略

1980年左右,初创期的3Com公司主营一种网卡。销售人员向潜在客户反复宣传网卡功能后,业绩仍不见起色。毕竟,在那个年代,持有电脑的公司尚且凤毛麟角,对联网感兴趣的更是少之又少,何况上网还需要“高额”的接入费用。

轮到主持公司市场营销管理的梅特卡夫,发挥其非凡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创新天赋了。

他告诉销售人员,必须转换一种“忽悠”方式,不能只是跟人们讲网卡有什么用,而要着重强调,网卡越多会越有用,所以消费者要多买。梅特卡夫给每位销售人员一组幻灯片,下图就是梅特卡夫展示的当年幻灯片内容之一。

翻译成中文就是:

上图很直观地讲明一个道理:随着联网的计算机数量增加(N越大),网上客户获取的价值会加速增长,跟N2成正比;而购买成本是线性变化的,跟N成正比。达到某一个临界点后,价值超过成本。换句话说,客户之所以当前感觉到网卡和网络没有啥作用、买着不划算,那是因为网卡还少、网络的规模尚小,一旦购入的网卡增多,购买者获取的价值也随之快速增大,净收益将得以显现,所以,结论就是:多买一点吧!这个销售策略果然推动3Com公司销售业绩有效改善。

一直没有人把这张幻灯片展示的内容称之为定律。直到1993年,《吉尔德科技月报》的出版人乔治·吉尔德(George Gilder),慧眼识珠,把梅特卡夫十几年前讲的前述道理,正式命名为“梅特卡夫定律”,并称这项定律对后来“新经济”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吉尔德是谁?此人被誉为“数字时代三大思想家之一”,在命名梅特卡夫定律之前,他还是大名鼎鼎的“摩尔定律”的命名者。他的工作之一,似乎就是发现这些已经被别人发现但未被有效推广的“定律”,并为之正名。

3. 梅特卡夫定律的准确内容和基本理解

梅特卡夫定律表述为: 网络价值随着用户数平方的增长而增长,即与用户数平方成正比。 梅特卡夫本人2013年的表达原文是“ The value of a network grows as the square of the number of its users——V∝N2 ”。很多中文版的译文中直接将网络价值等价于节点数的平方,是错误的,梅特卡夫只提及了一个相对比例关系,并没有指出网络价值的绝对数值。该定律的表述本身也有一个进化过程。当年首次发表时,“网络”还局限于“通信网络”,“用户”也表述为“兼容的网络设施”。如今,“网络”已不囿于计算机网络,可以扩展到市场网络、社交网络等,所以梅特卡夫定律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

对梅特卡夫定律的理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网络效应”,可以分解为两个递进的层次:

第一,规模是网络价值的基础。 网络上的“节点”即用户越多,网络的整体价值越大。

第二,规模对网络价值的影响具有外部性。即规模越大,单个存量用户获得的效用越大。 随着新节点的接入,网络价值非线性增长,对原来的节点而言,从网络获得的价值也会越大。一般的资产,分享者愈多,个体所得愈少。网络则不同,根据梅特卡夫定律,由于网络价值与N2成正比,价值增幅超过节点数增幅,所以,网络系统内节点越多,单个节点可以分享到的价值反而愈大。

(未完待续)

二、请提供风险投资公司的名录

风险投资是指在私人企业里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狭义上讲(美国的定义),风险投资资金是由投资者向创业者或年轻企业提供的种子期、早期以及发展期所需的资金,以获取目标企业的股权,并最终获得高额回报。广义上讲(欧洲的定义),风险投资资金是由投资者向私人企业(非上市企业)提供的所有权益性资金以获取目标企业的股份,并使资本最大限度地增值。由于风险资金大多投资在新兴行业的年轻企业,企业处于创业的早期或者发展期,甚至种子期(或称概念期),这些企业从早期到成熟期还需经过一个较长远的创业发展的过程(通常这个过程需要3年-5年甚至5年-10年),所以风险投资具有长远性。同时由于所投资的企业是一个私人企业,在企业上市之前风险投资从这些企业所获得的股份几乎没有流通市场,无法体现这些股份的价值,所以这些股份很难转让或出售,流动性极差。同时转让这些股份受到很多非市场方面的约束。因此,风险投资的主要特点是投资周期长和流动性差。但是,数年以后一旦这些企业成功上市或被并购,风险投资将获得惊人的收益(通常5—10倍,甚至数十倍的回报)。由此可见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其目的是使资本最大限度地增值。风险投资始于美国,其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的20—30年代,美国少数富裕的家族拥有可观的资金,他们希望通过正常的投资活动使资产最大限度地增值。由于对通货膨胀导致货币贬值的担心,通过获得利息使他们的资产增值明显不能满足他们的愿望,同时他们希望通过权益性投资建立和控制一些新兴企业。另外一方面,一些创业者(主要来自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他们有着好的商业点子或创意,但苦于没有资金,因此,他们就找到这些富裕的家族,向他们显示其宏伟的蓝图以获得资金的支持。开始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富裕的家族不愿透露他们的名字,所以人们称他们为“天使”(Angel)。同时通常需要通过私人关系才能找到这些天使以获得天使资金。由于风险投资是长远投资,投资决策是一个复杂过程,投资者需要对行业和技术方面有相当的了解,然而这些富裕的家族通常对行业和技术方面又不大了解,因此,一些大的富裕的家族就雇佣一些专业人员为他们作投资决策。这样就形成一些以家族为基础的风险投资机构。

从20年代到40年代,美国的风险投资处于一种萌芽阶段(民间的和非专业化)。二战以后,美国的风险投资进入一个雏形阶段。风险投资的模式慢慢形成。这种模式一直引用至今。约翰·H·惠特尼(John H.Whitney)、乔治斯·杜利奥特(Georges Doriot)和阿瑟·罗克(Arthur Rock)是美国早期杰出的风险资本家,他们为美国的风险投资的创立、专业化运作和产业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惠特尼在二战期间是美国陆军情报部门的上尉,在法国南部执行任务时被纳粹抓获,1945年,他逃跑成功。1945年—1956年任美国国务院特别文化关系和国际信息服务顾问。1956年任美国驻英国大使。二战之前他曾进行过风险投资。1946年惠特尼出资500万美元创立美国第一家私人风险投资公司——惠特尼公司(Whitney & Company),从事风险投资活动。现在惠特尼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风险投资公司之一。惠特尼充分认识到风险投资将对战后美国经济繁荣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他认为风险投资的运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风险投资必须要进行系统化和专业化运作。风险投资公司必须要雇佣专业投资专家来管理风险资金,风险资金应该扶持新兴产业。同时惠特尼认为必须投资于人,一个好的点子或创意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创业团队是不能成功的。他说:“好的点子一美分一打,好的人太少了。”由此可见风险资本家对优秀创业人才的看重,其程度远远超过一个好的创意和一个好的产品。惠特尼的一生曾为350多家企业(如康柏公司)提供过风险资金。

1946年,美国哈佛大学的乔治斯·杜利奥特和波士顿美联储的拉福·富兰德斯(Ralph E. Flanders)创建了美国首家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发公司(ARD),主要目的是帮助那些科学家和研究人员为他们提供风险资金,使他们

的科研成果很快商业化,走向市场。杜利奥特认为风险投资公司只是为创业者提供风险资金是不够的,同时必须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他们提供一系列帮助。在他看来资产增值只是一个回报,不是最终的目标。他认为风险资本家的最终目的或任务就是缔造创新的企业家和创新的企业。美国研发公司曾为数码仪器公司(Digital Equipment Corp)提供过风险资金。

阿瑟·罗克是另外一位风险投资家的先驱,他经常被称为“风险资本家的教务长”。他创造性地确定了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的责任范围和投资回报的分享。同时他也认为风险投资所扶持的不光是产品,更重要的是有好的点子的杰出人才(尤其是年轻的工程师)。阿瑟·罗克曾为苹果计算机公司(Apple Computer)等企业提供过风险资金。他们的所有这些观点都成为当今美国风险投资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美国风险投资公司的主要组织结构,风险投资的方向,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以及风险投资的目的。

到了5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扶持小企业,在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建议下于1953年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法案,创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SBA的职能是:尽可能地扶持、帮助和保护小企业的利益,以及对小企业提供顾问咨询服务。SBA直接对小企业提供贷款,以及为小企业向银行作担保,使小企业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同时为小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订单和在管理和技术方面提供帮助和培训等。自1953年创业以来到目前为止,SBA已为1 280万家小企业提供直接和间接的帮助,目前SBA向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总额达250亿美元Q)。1958年,通过了投资法案创建了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在SBA的许可证下,SBIC可以是一个私人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为小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和在高风险的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现在SBIC成为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家族中的重要一员。

70年代晚期到90年代初期,美国的风险投资进入一个发展期。70年代的晚期,大多数美国人认识到风险投资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源。美国政府也迅速行动起来,制定向风险投资倾斜的一系列优惠的税收政策和鼓励性法律,其中最主要的法案有:减低资本收益税法案(TCGRA),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小企业投资激励法案(SBⅡA)和员工退休收入保障资产计划法案(ERISA PLAN ASSETS)。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第一次允许养老金进入风险资金和进行其他高风险投资,从而从法律上确定了养老金可参与风险投资。小企业投资激励法案和员工退休收入保障资产计划法案大大地简化了风险投资的运作,并且在法律上规定了养老金机构可成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有限合伙人。其结果是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更容易、快捷和有效创建风险投资有限合伙资金(Limited Partnership),以及更容易、快捷和有效地在新兴企业里进行风险投资。

90年代晚期,信息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给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带来勃勃生机。从此美国的风险投资进入迅速发展时期。在美国投入的风险资金从1983年的40亿美元迅速增加到1996年的300亿美元(是1983年的7.5倍),1999年投入的风险资金达356亿美元(是1983年的9倍),2000年投入的风险资金达到688亿美元①。1996年的一个调研显示:1996年只有10亿美元(占总的风险投资额的3%)的风险资金投资到早期的企业里。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应用,这种投资格局迅速被改变。1998年,根据美国著名咨询公司(Price Water house Coopers)的报告:1998年,41%的风险资金进入了创业期(也称概念期或种子期)和早期的企业里,这些企业在数量上占当年的总风险企业(风险资金扶持过的企业)的50%。风险投资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是美国经济活力的“助燃剂”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风险投资创造了无数个新的工作位置。例如50年代的中期美国硅谷地区还是只有约10万农民的偏僻的农村,随着一些风险资金扶持的企业(如:英特尔公司等)来这里安家落户,到60年代中期,硅谷的就业人数增加到27万多。到了1984年,就业人数达75万,每年增加4万个工作位置。根据Coopers &Ly brand的调研显示,1992年-1996年,风险资金扶持的企业每年增加40%的员工,而大公司则每年裁员2.5%。同时风险投资加速了产品的创新,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生产力,改进了出口贸易,减少了贸易逆差。风险投资已给美国造就了数以千计的巨无霸企业(如:微软、英特尔、思科、雅虎等等),创造了美国极具活力的经济。图表1简单勾勒了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阶段。

目前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估计已达5000家左右,2000年的风险投资投入达688亿美元,居全球首位,占全球风险投资市场的72%左右。西欧的风险投资也起步较早,主要集中在英国、法国和德国,但发展速度远不及美国,现在居第二位,占20%左右。目前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美国很多的风险投资公司开始进行跨国风险投资。继以色列以后,亚太地区越来越成为他们的投资重点。世界各地的各国政府也越来越认识到风险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其中反应较快、行动较迅速的要数以色列、印度、新加坡、韩国等。例如,根据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的报告,到1999年底新加坡已累计建立了100多亿美元的风险资金。我国的风险投资始于80年代中期,几乎与新加坡同时起步,但是由于缺乏风险资金来源,尚没形成高效的退出渠道,缺乏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和专业化运作,以及没有相应的鼓励风险创业的政策和法规等多种原因,80年代一直发展较缓慢。到了90年代有了明显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约100家,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风险投资公司约40家。但是中国的风险投资业仍有待政策的倾斜和法规的尽早建立,使之迅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