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陪唱女违法吗
一、ktv陪酒是否违法
1、如果只是在ktv里从事单纯的陪业务工作,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不犯法的。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为的,则犯法,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仍属于道德范畴。但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公司是有相关处罚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3、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4、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5、赌博;
6、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二、ktv有陪酒可以报警吗
陪酒并不犯法,这也是正当的,但是如果从事一些违法交易当然是可以报警的,警察会来处理,但是没有涉及到违法犯罪,没有触及到底线,陪酒是没有任何值得质疑的地方。
三、ktv陪唱公安局怎么处理
ktv陪唱公安局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有偿陪唱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
2、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四、ktv陪唱犯法吗
如果单纯是陪酒、陪唱是不算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反管理治安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你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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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匿名举报ktv有陪唱如何举报
匿名举报KTV理有陪唱可以打电话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写信举报。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六、投诉ktv要打什么电话
投诉ktv如果是因为制造噪声,可以打110,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或对噪声制造者处警告,其仍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如果是投诉其违法经营,可以拨打12318的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