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月十五往河里放灯什么意思?

放河灯(也常写为放“荷灯”),是华夏民族传统习俗,用以对逝去亲人的悼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它流行于汉、蒙古、达斡尔、彝、白、纳西、苗、侗、布依、壮、土家族地区,各地在三月三、乞巧节、中秋节晚上水边,常放河灯。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或灯节,为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所以称正月十五为“元宵节”。根据道教“三元”的说法,正月十五日又称为“上元节”。元宵节习俗自古以来就以热烈喜庆的观灯习俗为主。

元宵节俗的形成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据一般的资料与民俗传说,正月十五在西汉已经受到重视,汉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的活动,被后人视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声。不过,正月十五元宵节真正作为民俗节日是在汉魏之后。

正月十五燃灯的习俗与佛教东传有关。唐朝时,佛教大兴,仕官百姓普遍在正月十五这一天“燃灯供佛”,佛家灯火于是遍布民间。从唐代起,元宵张灯即成为法定之事,并逐渐成为民间习俗。

二、放河灯的意义?

放河灯是中元节的传统习俗,放河灯既可以寄托人们对先人的思念,还意味着将厄运随着逝水东流,一去不返。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度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

这项古老的习俗大约起源于南北朝梁武帝时期,当时只是僧人在放生池里放河灯,后来流传到民间。成为人们表达对死去亲人的思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的美好习俗。

 宋代规定中元节各地燃河灯、济孤魂、放焰口、演目连戏。此后,放河灯在七月半举行并随宗教的传播而流行全国。这一天,人们在家设酒馔、烧纸钱祭祖,到寺庙、道观参加放河灯等法事或道场活动。

放河灯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是很多溺水而亡的孤鬼,为了投胎,往往会拉人下水让其溺死,来换取自己投胎的资格。民间就用“放河灯”的方式为它们超度,希望这些水鬼能不再受苦早日投胎,免的危害人间。传说二是,人间的河与丰都鬼城的河相连,人们把对先人的思念以及对地藏王菩萨说的话都通过河灯,带到阴间

明人田汝成编着的《西湖浏览志余》记载:“七月十五为中元节……放灯西湖及塔上、河中,谓之照冥。”四川《德阳县志·风俗》中记载:“(端午、中元节)夜则折纸做小舟式数十百,各置炬,其中顺流飘荡。”清人潘荣陛着的《帝京岁时纪胜·中元》云:“每岁中元建盂兰道场,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灯……罗列两岸,以数千计。”

文中提及的“盂兰道场”,讲的是“目莲救母”的故事。相传目莲的母亲死后受到折磨,目莲为拯救母亲,削发出家向佛祖求救。佛祖传给他《盂兰盆经》,并告诉他如设道场诚心诵读此经,则可拯救母亲,免除倒悬之苦。由此可见,古时人们放河灯的主旨之一是祭奠祖先:千百盏河灯放入水中,可照亮九幽黑暗地狱,为鬼魂引路,以解脱其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