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霸王别姬》原著,才懂原来艳红对小豆子爱得深沉

寒风呼啸的胡同里,一块磨刀用的木条凳上,静静地躺着一截细瘦的手指,那是对面孩子的

女人呆愣着,半晌没有任何反应,只有握着菜刀的手不停地颤抖着。亦或者她在等对面男孩的反应。

孩子的眼睛被脖颈里的围兜遮着,他一声不吭,只跪着的双膝一抽一抽地动

着,像只垂死挣扎的小鹿。他只举着手,颤颤巍巍地将眼前的遮挡扯下。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穿过胡同,穿透墙壁,钻进耳廓,直砸进人心里去。

女人扔下手里的菜刀,夹起孩子就往身后的四合院里走去,脚步凌乱急切,

最后干脆跑了起来。女人边跑边哭喊,哭声凄切,喊声震天,像是濒临崩溃的边缘,整个人显得有些疯魔了。

盖了层薄雪的地面上,只开出朵朵红梅来,沿着浅浅的脚印,红得惊心,艳得靡丽。

这个女人叫艳红,是个苦命人,找的男人靠不住,儿子刚生下来没多久,男人就跑了,抛弃了她,也抛弃了儿子。

其实她也一样心狠,因为,她这次出门,是去卖儿子的。

这是民国十三年,也就是公元一九二四年,北洋政府当权的时代。从正阳门到永定门,商铺林立,摊贩遍地,杂耍的,卖艺的,热热闹闹,兴兴旺旺。

可没有哪个抛头露面的人是容易的,大家都在卯足了劲儿地找活路。

艳红也曾这样,甚至比这更辛苦地,她用尽一切手段寻找各种可以活下去的路子。可这世道太艰难,没有男人可以依附的她,只能带着儿子住在四面漏

风的破屋里。缝补浆洗的活她都能干,却没人愿意找她。

但凡这个世道给艳红留了三指宽的活路,她都不会靠卖自己养儿子。现如今,也不会走投无路到要卖亲生骨肉的地步。

天底下没有哪个娘愿意将自己的儿子卖出去的,可她没有办法。她一个暗门子,自己尚且活不体面,又如何能有条件把这么好的儿子培养成才?倒不如趁早给他寻个出路,也算是给他挣了个前程。

三百六十行,艳红挑中了唱戏的。儿子小豆子生的模样好,嗓子好,身体好,将来定能成名成角儿,风光无限。哪怕不成,也算有了一技之长,能安稳地在这世上活下去。

总之,只要不像自己这样艰苦,只要能顺顺当当地过完下半辈子,就成。可温饱易求,安稳难得。

艳红带着小豆子去天桥找带着徒弟出门练摊的关师傅,关师傅是戏班子的老板,之前也是角儿,有几分真本事。让儿子跟着他学唱戏,艳红放心。

这天本就是带小豆子拜师的日子,所以她想让小豆子提前见识下别人是怎么唱戏的,顺便提前感受一下唱戏的氛围和大家伙儿对戏子的追捧。

儿子即将面临新的人生了,这一想法让艳红的心情不由得好上了几分,连脚步都轻盈了些许。她带着小豆子穿梭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脸上隐隐可见神采飞扬。

可她的好心情却没有持续多久,她遇到了自己之前的恩客。艳红身份低微,自知开罪不起对方,只好端起脸报之以礼貌的微笑。

可对方不打算让她就这么走掉,男人拉着扯着艳红不让她走,甚至还将手贴在了她脸上。

小豆子怯怯地缩进了艳红怀里。艳红下意识地抱紧了儿子,然后一巴掌挥开了黏上来的男人。

她一直都忘不了曾被儿子撞见自己接客的情形,作为一个母亲,她不希望再次被儿子看到自己被人调xi的模样。她仅有的自尊不允许,她作为母亲的身份也不允许。

她紧搂着小豆子往前走,速度快到几乎绊脚。好不容易带着儿子到了关师傅练摊的地方,艳红带着小豆子挤过人群,领着他到前面看那些小徒弟们耍猴戏,却遇到了有人寻衅挑事的情形。

混乱中,小癞子想趁机逃跑,结果被抓了回来,现场顿时混乱不堪。艳红愣愣地看着这一切,她开始动摇起了自己的决定,她不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是错。

一想到小豆子未来可能也要遭受这些,她的心头就隐隐地发颤,发疼。

待人群散去,天色已渐晚,寒风骤起,像是要下雪的样子。

艳红带着小豆子来到戏班子住的四合院门前,看着院子里的大小爷们儿,她心有怯怯,悄悄往小豆子身后藏了藏。到底是女子,艳红对即将发生的事,有些茫然无措,又仿佛心如明镜般,觉得一切都能顺利。

不管怎样,她知道,小豆子一定要学戏,关师傅也一定会收下小豆子。

小豆子生的秀气,关师傅对他的长相、身条都十分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豆子生有六指。关师傅遗憾地摇了摇头,不愿意收小豆子。他说,这是老天爷不给饭吃,他也没有办法。

眼瞅着希望要破灭,艳红又绝望又心急,眼泪就这么掉了下来,她苦苦哀求道:“不是养活不起……实在是男孩大了留不住,这才来投奔您来了……”

艳红抹了把鼻涕,轻垂下头,掀着眼帘看向关师傅,“您只要手下他,怎么着都成,您别嫌弃我们呐!”说着便斜斜地跪了下去。

世人都爱千娇百媚,艳红把自己最柔软的姿态摆放在关师傅面前,她不知道这招有没有用,但这是她唯一可以与之谈判的筹码。

可当这唯一的筹码也不起作用的时候,艳红又该怎么办?她能再将小豆子带回那个污浊之地吗?

就在这时,厨房里飘来了一阵饭菜香。艳红心头一动,一个骇人的念头冒了出来。人呐,其实骨子里都是坏种,都有恶念,而且一旦滋生,便疯狂地生根发芽,摁都摁不住。

艳红拉起小豆子,大步急切地往外门走去。她记得门外那张裹尸的草席旁,有一个磨刀的条凳,她们来之前还见到有人在那边磨刀呢。

两人停在条凳前,都有些愣怔。小豆子像是知道要发生什么,又像是懵懂的一无所知,他喃喃,“娘,手冷,水都冻冰了。”

艳红红着眼,狠拉过小豆子,固执地扯起他脖子里的围兜将他的眼睛遮了起来,动作粗暴又急切,好像只要她动作快一点,就能将小豆子的感官知觉封印在那声“手冷”里。

艳红手起刀落,小豆子的第六指再也没了。她第一反应是看小豆子的反应,却在看到儿子仍旧蒙着的脸后没了反应。

她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样的反应才合适,这个人是她的儿子,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儿子。自己却为了要把他卖进戏班子,而生生剁下了他的手指。

李碧华说,任何人来到这世上,都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艳红觉得,她把小豆子带到这世上来,就是为了承受自己这一“剁”的。

就像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要骨肉分离,终是要付出些血肉的代价的。可她又觉得自己这一剁很正确,虽然剖开的是小豆子的血和肉,但也同时为他剖开了另一条求生的路。

只是看着孩子受不住疼痛四处逃窜,钻桌子底,钻柴火堆,满院子乱窜,见空子就钻,搞得人仰马翻,鸡飞狗跳的样子,她还是会不自主的想,自己是不是太狠心了?是不是世上就没有像自己这样当娘的?这孩子会不会从此以后怨恨上自己?

可当她看着小豆子正式拜关师傅为师,签下卖身契的时候,她又是如释重负的,觉得无所谓的。恨就恨吧,她终于是给他找到出路了。

即使从此再不相见,至少她知道,小豆子会在戏班子里好好地活下去,还有可能会出人头地。

临走前,艳红脱下了自己的棉袄给小豆子披上了,这大概是为娘的能给儿子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所以她没有丝毫犹豫。之后她便恋恋不舍地看了小豆子最后一眼,然后毅然决然地走了。

艳红走进茫茫大雪中,从此再没见过小豆子一眼。

都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了护着儿子,艳红不惜大庭广众之下得罪恩客;为了给儿子求得进戏班子的机会,她又不惜重操旧业,使出浑身解数大献谄媚;为了争得最后一丝进戏班子的希望,她狠心地亲手剁下儿子的手指。

都说十指连心,手指没了,那钻心的痛又岂止是身体上的。又说母子连心,伤在儿身,痛在母心。看着儿子被自己亲手剁去了手指,艳红心里又岂止是痛而已,她还有无限的后悔。

她定然是后悔的。如果可以,哪怕吃糠咽菜,砸锅卖铁,她也定然不愿意和小豆子母子分离啊!

然则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艳红没办法眼睁睁看着自己身处的腌臜环境毁了儿子一辈子,她一定要在娼门之外为儿子谋求一条光明的生路,哪怕是同为下九流的戏子,那也比自己荣耀太多,尊贵太多。

再幻想一下,如果哪天小豆子成名成角了呢?那又是何等的尊贵荣耀啊!

只是,她再没机会听小豆子软糯糯地喊她一声“娘!”

《霸王别姬》的结局是什么?

打倒“四人帮”后,师兄二人在分离了22年的舞台上最后一次合演《霸王别姬》,虞姬唱罢最后一句,用他送给霸王的那把注满他感情和幻想的宝剑自刎了,蝶衣在师兄小楼的怀中结束了自己的演艺生涯,也结束了这出灿烂的悲剧。

影片讲述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兄弟,段小楼演生,程蝶衣演旦,两人一向配合天衣无缝,尤其一出《霸王别姬》誉满京城。师弟倾慕师兄,然而段小楼在认为该成家之时迎娶了名妓菊仙,自此三人围绕一出《霸王别姬》生出的爱恨情仇开始随着时代风云的变迁不断升级,终酿成悲剧。

扩展资料:

1988年,陈凯歌出席电影节时,徐枫主动约他会面,且拿着李碧华的小说专程来见他,见了便说做出这样一部电影非陈凯歌不可。李碧华原小说旧版中的结局是程蝶衣和段小楼若干年后在香港的浴室相见,都没有穿衣服,坦诚相待、回首前尘,感慨不已,然后出得门去,各走各路。

陈凯歌跟李碧华说这个结局得改。《霸王别姬》所着意阐发的是关于人性的主题—迷恋与背叛,在创作之前,陈凯歌对两个编剧强调千万不要把人物意识形态化,人物该是谁,你就让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