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议案?它有哪些特点及作用

议案是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议案的适用范围与特点

(一)议案的适用范围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二)议案的特点

1.涉及内容重要

议案一般是针对现实中存在较重要问题,这些问题是政府无权决定,需提请人大或人大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一经审议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2.行文定向流动

议案不是普发公文,其制发有明显的特定性。如行文机关是某级政府,那么主送机关就一定是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行文关系十分确定。

3.时限性极强

议案是一种特殊的公文,需专门的会议机构才能处理。议案提出后,经会议审议讨论,或通过,或修正,或否决。只有获得通过的议案,才能付诸实施。没有获得通过的议案,没有任何法定效力。另外,它必须在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开会前送达,才能及时审议,可见其效能局限于会议期间。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 证伪主义的普遍化

· 道德发展阶段论的意义

· 2016年我国发射的重要卫星

· 信息经济学成为主流

简述议案的含义及其特点?

(一)议案的含义

议案是行政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议案的功能给予下列定义: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二)议案的特点

1.制作主体的法定性

按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只有各级政府才能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即使参照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议案作广义的理解,有权提出议案的仍然是少数的法定机构,党团组织、社会团体、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都无权提出议案。因此,议案这种文体在基层使用很少。

2.内容的特定性

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之内的事项。超出人大职权范围的议案,不会被大会接受。

3.适时性

议案必须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举行会议期间提出,否则也不会被列为议案。

4.必要性和可行性

适合提交人大会议审议的事项,必然是重要事项,而且议案中提出的方案、办法、措施,也必须是切实可行的,才有可能获得通过。因此,针对性、必要性、务实性、可行性,这都是议案必须具备的品质。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这些都是撰写议案的基本原则。

什么叫议案

全文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组成。正文包括提出议案的案由、案据和方案三部分。议案撰写要目的明确,理由充分,文字简洁,忌用命令口气。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涉及重大问题并且有一定的呈文程序,建议适用范围较广,事无巨细,均可提出建议。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

?pwd=uqef 提取码: uqef  

议案的特点有哪些?

一、特点如下:

1、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2、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3、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限期审议表决或提出处理意见。

4、行文的定向性

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单位行文,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5、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适合提交人大议案审议的事项, 必须是重要事项, 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而且议案中提出的方案 办法措施, 也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才有可能获得通过。

二、议案是由具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行使国家权利的重要手段。

议案的议案特点

全文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组成。正文包括提出议案的案由、案据和方案三部分。议案撰写要目的明确,理由充分,文字简洁,忌用命令口气。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议案涉及重大问题并且有一定的呈文程序,建议适用范围较广,事无巨细,均可提出建议。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

?pwd=uqef 提取码: uq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