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企业因公出国考察(美国),并且邀请公务员同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审核流程....在线等!
出国商务考察是中国企业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商务活动,从广义上来讲,出国商务考察还应包含:奖励旅游,对口访问等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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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出国
签证申报所需证件、材料
各国团组或个人向外国驻华使领事馆申办签证时,必须备齐一切必要的证件、资料、表格、照片和签证费用等。这些证件、资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护照;
2、提供国外邀请函电;
3、提供申请人的照片(照片应与护照相一致);
4、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
5、因公务出国,由省、市、自治区外事办或中央部委外事局备妥致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照会或函件;
6、准备好签证费。
各国驻华使馆对申请签证所持邀请电函的要求不尽相同,但大体有以下几点:
(1)、邀请函电必须是前往国本土发来的,有邀请人亲笔签署的信函原件,邀请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
(2)、邀请函电上必须注明团组人数、成员姓名、访问目的(访问目的要详细,不能只说 考察培训等,要写明具体内容)、停留期限(停留期限是写某年、某月、某日到达,到达后停留多长时间;或写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出境)、出访费用由何方负担。如系外方负担全部费用,应给予写明;如系外方负担部分费用,则应写明负担哪一部分费用。
(3)、邀请信函不得做任何改动,即使是邀请人本人对其内容进行修改也应重新发出邀请函,不得涂改后复印,否则会引起外国使领馆的误解,甚至会影响到签证人单位的信誉。 有些国家对入国签证有特殊要求,如赴日本的团、组或人员需提供日方《入国理由书》、 《身元保证书》、访问日程表等。
外国使领馆对送交申请签证的护照有以下要求:
(1)、护照必须有效。送交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如有效期不足6个月,外国驻华使馆将不予签证。
(2)、持照人必须在护照上签名。
签证申请
1、使领馆: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大部分建有使领馆。使馆在北京,领馆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他们均负责办理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事项。分工为领馆负责所辖区域的签证事宜,使馆负责其他地区。
具体领事馆情况如下:
上海:日本,澳大利亚,美国,德国,荷兰,丹麦,挪威,新西兰负责
上海市,浙江,安徽,江苏
加拿大,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士,以色列,奥地利,巴西负责
上海,江苏,浙江
广州:美国,法国,德国负责:广西,广东,福建,海南
日本负责:广州市
加拿大负责:广东,广西
澳大利亚负责: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美国负责:贵州,四川,云南,西藏,重庆
沈阳:美国负责:东北三省
日本负责:辽宁
因公人员申请签证途经:
由外交部,中央各部委的外事局(司)或经授权的并经外交部 同意的局级单位的外事部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申办。申办程序如下:
1、提供有效的因公护照(签字,有效期6个月以上)
2、提供必要的证件(邀请函),邀请函要求:
(1)、必须是本土发来,有邀请人亲笔签名的信,函原件或复印件(各国规定不同)邀请函上要有邀请人的地址,电话。
(2)、邀请函上必须注明团组人数,成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访问目 的(详细的考察培训内容),停留期限(具体抵离日期,天数),出访费用由谁负担等 .
(3)、不得涂改。
(4)、有特殊要求的国家(日本,德国等,见后边相关解释)
3、照片
4、填写申请表(有的国家不填)
5、申办单位要审核有关批件,护照,邀请函等有关证件及签证表填写是否正确。
6、申办单位备妥致前往国使领馆照会或函件。
7、签证费
8、送交,等待签证。
过境签证
过境是指取道该国前往第三国而言的。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可以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前往其他国家往往需要经过一、二个途经国家才能最后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一般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也不尽相同,有宽有严,有的要求办理签证,有的免办签证。有的则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不需办理签证,如超过时限和范围则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如取道办理签证国家,前往互免签证国家或口岸签证国家,那么则须持有前往国邀请电函或口岸签证批准证件,方可申请该国的过境签证。同样根据需要可申请一次过境、两次过境和多次过境。一般过境签证均按所申请的要求签发,在个别的情况下,也可能不发或未按要求发给过境签证。遇有这种情况,可采取取道其他国家或转机时不出机场的办法来解决。
近年来,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许多国家简化了过境许可手续,采取在一定时限内无需办理过境签证的便利措施。例如,英国、加拿大等不少国家规定,过境的外国人如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和联程机票,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但不得离开候机厅或机场。超过24小时或欲离开机场进入当地城市的,需办理过境签证或临时入境许可。有的国家将签证的限制时间规定为72小时或2周。例如日本、巴基斯坦等。
另外,有的国家对过境许可也实行差别待遇。因过境申请者的身份或国籍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规定。例如泰国规定,与泰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大部分国家的公民,在泰国境内停留15日以内,不必申请过境,即所谓"过境优待国"。然而对中国与其他一些国家的公民,则规定凡停留6小时以上的必须办理过境签证。
为加强对外国人的入出境管理,各国对过境签证都有严格的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签证的,将被视为非法入境而被遣返出境,并处以巨额罚金。
签证的有效期、停留器、有效次数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一定的规范格式,一般包括签证种类、入境目的、居留期限、有效日期、以及签发机构、签发官员、日期和签证费用等等。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入境,超过这一期限 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
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
签证的停留期
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入、出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15天,那么,这个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论哪一天都可以入、出该国国境,但是,从入境当日起,到出境当日止,持证人在该国只能停留15天。有的国家签发必须在3个月之内入境,而入境后的停留期为1个月;有的国家签证入境期限和停留期是一致的。如美国访问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是3个月,即在3个月内入境方为有效,入境后也只能停留3个月。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
签证的有效次数
签证除了有效期、停留期之外,还规定有效次数。一般分为一次有效签证、两次和多次有效签证等。签证的有效次数是指该签证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就失效。两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使用两次。多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持照人可以多次出、入其国境。例如澳大利亚、印度的旅游签证有的是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允许多次入出境。有些国家受雇签证也是多次入境有效。当然签发何种签证,有效期限多长,有效次数多少,签证机关是根据入境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
入境许可证明
入境许可证明,是指各国入境主管机构针对各种入境申请者签发的不同类另物证明材料, 包括允许移民者入境的批准书,高等院校录取的入学通知书以及同意谋职者入境的劳工证明等。入境许可证明是一种表明接受单位或主管当局表示同意的证明,也是批准入境的重要手续。
一些国家实行入境许可制度,即首先由邀请者代申请者向入境国家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入境申请者的身份、双方的关系和入境理由等。如果符合入境条件,主管部门便签发一份入境许可证明。这种入境许可,一般都写明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国籍,并注明入境的停留期限。
一些国家实行入境担保制度,凡是以亲友关系申请入境的,都要具备法定的生活担保证明。生活担保证明除了要注明双方关系外,还要写明担保人的财产情况,以表明担保人有足够的资产可为入境申请者作担保,能够承担入境者的往返旅途费用,负责解决入境者在该国居留期间的住宿费用,保证入境者不会成为入境国公众的负担,并且保证入境者在签证期满时能够按时离境,返回原居住国。生活担保证明必须经公证认定后才有效。
有些移民国家颁发一种劳工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证,即未来的雇主为入境申请者向主管劳工的部门,申办雇佣许可手续。劳工许可证上记录被雇佣者的姓名、性别、国籍、将从事的职业、就业年限及报酬数额等。
每个国家对入境留学的申请者,发给入学通知书或入学许可证。上面写明申请者的姓名、性别、接受学校、专业名称、报到入学时间及地点、留学的年限等。
具体办理外国入境许可的程序如下:
(1)、申请者向国外的亲友联系说明出国意图,是想赴该国旅游、探亲,还是自费留学或工作等,如果征得国外亲友的同意,要立即将自己的详尽情况告知国外的亲友,并将一些有关的文件准备齐全。
(2)、亲友向主管部门申请。国外的亲友根据出国者的意图,根据不同的类别向本国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获得相关的许可证明。主管部门经核准,认为申请者符合入境条件,便发给申请者入境许可证明。需要经济担保证明的,国外亲友办好生活担保书。如移民国外的,由国外的亲友办理好移民入境许可证明。
(4)、申请者持入境许可证明和相关证明,到前往国驻华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
申办外国签证的途径
同中国已建交的国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国建立了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设在首都北京,总领事馆设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成都等。一些未建立使、领事馆的国家,或在香港设有领事馆,或已委托其他国家的使领馆代办领事业务。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1)、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申请办理;
(2)、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
(3)、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当地移民局申请入境许可证明。
以上三种方式的采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本人情况熟悉,大使馆又受理个人申请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有的国家在中国没有设大使馆,则应由国外亲友在当地办理入境许可证明,获得批准后,再由亲属寄给申请者,申请者即可持护照和入境许可证明,与前往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或被授权的有关国家驻华使馆联系办理入境签证
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国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所属关系,应将有关材料送交下列机关对外申办签证,出国人员个人不得自行前往外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1.由外交部、中央各部、委的外事局(司),或经其授权的并经外交部同意的局级单位 的外事部门,向驻华大使馆申办;
2.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对外申办。
因公出国人员向外国驻华领事馆申办签证时,要将申办签证的有关材料,由中央各部、委、局的外事局或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出具致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的照会或函件办。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都负责办理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事项。但是每个国家的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对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签证是有分工的。
外国驻华领事馆负责办理其领区范围内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外国驻华大使馆负责办理其驻华领事馆的领区以外国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如云南省属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领区,云南省内因公务赴美的出国人员,要将有关材料送交省外事办公室,由他们发出致函给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照会或公函,向该总领事馆申办。
在中国设有领事馆的只有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等少数几个大国,多数国家只有北京设有大使馆。因此,申办签证的出国人员,有必要事先了解你前往国家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及管辖地区。
申办签证的程序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都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递交有效的中国护照。
(2)、缴验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各种证件,包括前往国的入境许可和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各类有关证明;
(3)、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有的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被拒绝入境,也会通知申请者本人。
(7)、获得批准者向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移民签证费用多,非移民签证费用少。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
三、公务员出国需要什么手续?
普通公务员出境和普通公民出境时时一样的。无须报上级领导部门审查。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四、因公与因私出国(境)有什么不同
一、性质不同。因公出国(境)是由本单位派出,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国(境)。因私出国(境)是以前往外固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为目的出国(境)。 二、程序不同。因公出国(境)须先向本单位有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外事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在外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公务活动等事项,须严格遵守外事规定。因私出国(境)属个人行为,本人需到公安机关和有关驻华使领馆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在境外,自主决定活动内容,一切经费由个人承担。 三、办理证照机关不同。因公出国(境)证照由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海事局及其授权机构签发。因私出国(境)证照,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 四、身份不同。因公出国(境)是以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的身份在境外执行政治、外交、科学、教育、经贸、文化、体育等公务。因私出国(境)只代表本人,其在境外行为不代表任何他人、集体或单位。
五、八项规定对因公出国考察游玩有规定吗
面临的难点与困惑
公务接待标准范围政策界限难把握。由于对禁止超标准接待中的“标准”政策界限难以把握,一些宁肯牺牲效益,害怕正常接待,使政策经营活动也受影响。如我省一些有因接待标准不高重要客户拂袖而去影响生意的,有重要批文或政策支持因关系处理不周迟迟未落实到,有因与征地拆迁户交流不深影响工程进度的等。我省省属大都处在竞争性行业中,完全依靠市场“找米下锅”要效益,对重要客户的商务应酬,对争取部门政策支持的沟通协调,对承建基础设施中与征地拆迁户的关系处理等,公务接待必不可少。但现在接待工作,新闻媒体紧盯暗访着,社会群众时刻监督着,稍有不慎便会置于风口浪尖。
公务用车标准管理政策界限难把握。我省省属董事长、总经理现属正厅级别,按照最新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只能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地轿车。如依此标准,我省省属领导公务用车大都超标。由于经营活动需要,公务用车不可能像机关一样,节假日可以停驶不用,但使用也会导致社会媒体非议。如我省一家副总,因周六出车与客户洽谈生意,结果被广州区伯拍摄举报公车私用,虽经调查澄清了事实,但一些领导对此现象深感忧虑。
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政策界限难把握。中央最近引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部署了党政机关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要求国有参照执行。我省领导办公用房主要依据实力、经营规模和营商环境而定,上级机关尚未做过多硬性标准要求。目前,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标准,省属领导办公用房大都超标;如不执行不坚决又会涉嫌违法规定,可能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
因公出国监管标准政策界限难把握。一方面,我省要求每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20%;另一方面,随着我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国(境)外业务逐年增多,领导出入国(境)要求更加频繁。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标准,领导对境外和监管工作很难到位。加之,我省对领导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程序繁杂,对正常境外经营活动也产生了影响。如我省航运集团在澳门与美国一家有一个合作项目,美方要求在澳门与我方主要领导洽谈业务,但因我省对赴澳公职人员严格控制且办理手续繁杂影响了与美方业务洽谈机会等。
产生的原因与析惑
将国有等同党政机关的廉政监管理念和现象比较普遍。国有具有国有性和性双重属性。国有性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资产属国家财产,领导只是授权经营者,必须接受国家和人民监督;性要求我们必须强调以经济效益为首要,在参与市场竞争活动中占领市场、赢取利润,同民营、外资一样需要纳税。而党政机关主要履行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用的是财政钱,不需要参与市场竞争。两者性质和目标不同,决定着对国有监管理念必须有所区别。目前,国有体制机制是从计划经济时代脱胎而来,计划经济时代下的行政监管理念仍很严重,党政机关许多廉政规定与国有捆绑执行,使一些感到严格执行会影响经营发展,但“打擦边球”式的执行却又提心吊胆。
制度标准未能充分考虑国有及之间的差异性和性。由于国有许多标准制度参照党政机关较多,实用操作性不强。如,人员出差洽谈业务,需要一定场面和商业应酬,但按照处级干部每天住宿300元、就餐补助50元的标准计,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只能住一般商务酒店,就餐吃盒饭。又如,一些制度规定提出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出国考察费、业务接待费、车辆交通费和超标准购置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等均属违规行为,但具体标准并未明确。
内外环境客观地影响国有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性。由于多数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拼赚钱谋求发展,使落实八项规定受到的内外环境影响制约较多。内部环境上,国有经营活动需要需求各级主管部门支持。外部环境上,由于我国处于人情社会,随着民、外资公关手段多元化,许多市场潜规则本身就使国有处于劣势地位,加之,社会上有着一股唱衰国有的思潮,存在着“仇官、仇富、仇国企”的现象,如果国有没有科学的执行标准和措施应对,就会影响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性。
应对的思路与方法
正确确立落实八项规定政策界限的原则。针对我省特点,确立国有落实八项规定政策界限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二是注重效益、标准适度。国有必要的接待和标准应以产生效益为前提,同时一些消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标准应与党政机关有所区别,并区分好地区差别、经营类别等。三是严格执行、强化监督。国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观念不可动摇,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督察、审计、监事会和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合理制订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管理费用开支的具体标准。重点规范和细化人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出国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明确政策界限,使有章可依。如公务用车可按商务接待用车标准可适当提高并灵活掌握、领导用车标准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作用的越野车配备标准可因工作性质和环境需要而定,亏损从严控制购车标准。办公用房可根据实力和属地文化差异,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允许提高1至2个档次,对改善办公场所需求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可不做禁止性要求。公务接待可本着“适度把握、热情大方、有礼有节、节俭高效”的原则,对党政机关和部门的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对重要客户和合作对象的商务接待标准可因事而定。出差补助可允许适当提高现行标准,但重要商务洽谈活动可灵活掌握,注重防范因标准过低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加大对领导人员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力度。要针对营商环境,通过改革创新加强监督工作。如为开拓国外市场进行市场调研、走访客户、项目洽谈或技术交流等因公出国商务活动可由自定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其它因公出国活动可纳入因公出国监管范畴。在加强现有公车监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车改革,分步取消公车配备,实行货币补贴。针对个别职务消费的私密性及用途界定的模糊性以及难以对其真实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判断这一现象,建立领导职务消费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制度,由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定期考评领导职务消费绩效情况,并予以公示,用“阳光透明”换取员工和社会媒体的理解和支持。
有效宣传和顶层设计为落实八项规定营造良好氛围。国有市场属性决定其本身必须同民营、外资一样同等对待。要通过有效宣传和舆论引导,让群众了解国有与党政机关的本质区别,尽量减少正常商务活动经常遭群众举报和非议的现象。从顶层设计上,对所有国有参照党政机关制定点廉政标准科学合理梳理和细化,独立建立适用的国有廉政标准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落实八项规定中出现的弹性和模糊空间,使之成为领导人员的行事准则,成为社会舆论监督的凭据。在提高标准、明确政策界限的前提下,要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动真碰硬,严查严纠,只有让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制度不力的人受到相应的惩罚,才能真正维护国有落实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科级干部可以出国吗
科级干部指乡镇区、县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享受待遇的正、副科级干部。
因公出国(境),即因公务出国(境),主要指考察、讲学、进修、参加国际会议、公派留学、经济技术合作、经贸活动、展销产品、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技术和其它公务出国(境)。因私出国(境)即因私事出国(境),主要指自费留学、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就业、旅游等私人事务。按以下程序操作:
①书面报告。县委工作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区党委书记因公(私)出国(境)须报分管(联点)县级领导及县委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和乡镇长因公(私)出国(境)须报分管(联点)县级领导及县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县直单位、乡镇区其他科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须报分管(联点)县级领导及分管党群的县委副书记同意并签署意见。
②科级干部因公出国(境),经报告同意后,凭《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省政府确认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领取《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填写好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A、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公章。
B、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
C、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审批同意。
D、交市级国家安全部门领取护照。
E、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进行登记。
③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经报告同意后,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领取《因私出国(境)审查表》(一式两份),再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好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A、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公章。
B、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签署意见、署名并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
C、交市级国家安全部门领取护照。
D、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进行登记。
④因公(私)出国(境)返回后,在1个月内必须将护照等证件交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保管。因公出国(境)的必须写出学习、考察、工作汇报,7日内交县委组织部。
⑤ 严禁任何人凭港澳通行证借道去台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