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籍贯和户籍有什么区别

     1.户籍就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也就是户口本上的地址,通常是你的居住地。而籍贯指祖父、父亲的原户籍,也可以说成是祖籍老家,籍贯就是由公民个人报出生时的户口所在地。

     2.户籍与户口所在地,这个生活,工作,就业,入学等等都有一定的关系,通俗的讲就是户口在哪里,就是归哪里的派出所管,户籍是可变的。 而籍贯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通常都是祖辈居住地,一般籍贯都是是固定的。

      3.户籍是居住地(可改变),籍贯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不可改变)。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籍贯应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二、户籍和籍贯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户籍所在地。户籍制度是指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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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户籍和籍贯的区别是什么

户籍是记载户口信息的法律文书,籍贯是父系祖先的居住地或出生地。 籍贯是不可更改的,而户籍上的信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更改。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