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指的是哪四个?能详细说说吗?

序言:中国的保险行业也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逐渐的发展,那么作为中国的四大央企保险公司,指的是哪四个保险公司呢?这四个保险公司在行业中的排名又怎样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险公司这个保险公司被称为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

二、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的相关简介

首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是2003年经过国家国务院和保监会批准同意进行建设的,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目前是国内的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并且是国有企业。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是由国家级易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进行批准同意开设的,但其建设的时间要早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九四九年在北京开设成立了,这家公司的综合性比较强,并且,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投资等十多家专业型的子公司。中国和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29年成立,但是中间公司便移军海外了,在几年后又重回中国内地市场,并将公司的总部设在了中国香港。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中国现在目前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

三、购买保险的注意事项

购买保险的时候也需要进行谨慎的选择,因为保险的种类有很多,所保障的权益和人群也不同。在购买保险之前,投保人要仔细的阅读保险合同的相关条例,尤其要关注免保条款的部分。同时,保险的购买是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因此需要考虑投保人自身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

二、保险公司类央企是哪几家

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简介:

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简介:

1949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是一家综合性保险公司。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1929年11月20日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重新进军中国内地市场,总部设在香港。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营业机构包括总公司营业部、18个分公司和6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保险种类的介绍:

保险种类是根据保险经营的性质、目的、对象和保险法规要求以及历史习惯等划分的保险类别。国际上对保险业务的分类没有固定的原则和统一的标准,各国通常根据各自需要采取不同的划分方法。划分方法首先按保险标的是人还是物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两大类。被保险人因病或意外事故伤残、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年老退休或保险合同期满而给付保险金,是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财产或利益受到灾害事故损害,给予经济补偿,是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三、属于央企的保险公司是哪几家

我国的四大央企保险公司分别是以下四家: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简称中国人寿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简称中国人寿

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简称中国太平

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扩展资料: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注意事项

① 要再次认真阅读保单条款,确信自己能够理解。要注意检查收到的保险合同是否完整,除了保险单外,通常还包括保险条款,现金价值表,客户保障声明书,缴费凭证,费率表等文件。

② 妥善保存保险单:将保险单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记下公司名称,险种名称,保单号码及保险金额。如有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补发。保险单是您购买了寿险的主要凭证,在您向寿险公司索赔,申请变更合同内容或其他服务时,必须要提交保险单。

③ 将投保情况告诉受益人。

④ 要按时交纳续期保费。

⑤ 要遵守通知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住址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寿险公司。

⑥ 不要轻易退保:如果遇到中途缴费困难,可以优先考虑其他办法。

⑦ 定期检视保单:根据您的保险需求,支付能力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定期检查购买后寿险产品是否仍然符当前需要,必要时应考虑增加或减少保额。

⑧ 了解投诉途径:如果遇有不满意的地方,可视情况分别向寿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投诉。

四、四大央企保险公司

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保险股份公司是中国保险公司主要的组织形式,中国新成立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上采取这种组织形式。近年来由于世界股票市场不断壮大,使股份公司资本易于筹集的优势更加明显。因此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的多元化应充分考虑这一组织形式。

拓展资料:

市场份额:

国有保险公司占6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中国保险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和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体制落后、机制不活、偿付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国有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方向。

各国有保险公司为股份制改革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分别制定了股份制改革的初步方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还提出了重组改制上市的整体方案。我们认为,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上市有利于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参股,实现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竞争能力。

保监会十分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有关各方正在抓紧对改革方案作进一步论证。一些国有公司还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为改制上市铺平道路。

保监会作为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改革要有新突破”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为国有公司的改革服务,加快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的进程。

快速发展: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134.6亿元,据预测,到2005年中国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将超过1万亿元。尤其是分红、投资连结等寿险新型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如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参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国债回购、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等。

刚刚公布的新《保险法》对原有的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修改,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但是保留了对国务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他资金运用作出具体规定的授权,为今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留下了空间。

当前,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将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严格分开,强化保险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二是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各保险公司要培养引进一批保险投资人才,不断积累资金运用经验,练好内功,积极为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创造条件。

三是加强和改善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根据中国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抓紧研究制定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管理的有关办法,努力使保险资金的运用更加规范合理。

承诺: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3年内中国保险业将全面对外开放。保监会将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做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

在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允许外资保险中介机构和相关产业、组织进入中国市场,使中国保险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二是抓紧制定与《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有关办法,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创造中外资公司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保监会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保险监管理念、监管经验和通行做法,不断改进监管方式,适应开放后保险监管的新形势。四是保险公司应当吸收和引进外资公司在产品开发、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等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