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能用到待转销项税额栏目

用到待转销项税额栏目分两种情况: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的情况

2、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情况。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扩展资料: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

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二、待转销项税是什么意思

待转销项税主要是由于会计与税法在确认收入时点不一致时,产生的待后期确认的销项金额,这样处理解决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会计入账金额需价税分离的要求,符合会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列报要求,也能帮助企业更清楚未来将产生的应纳税金额。

“待转销项税额”在报表中需要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不是在“应交税费”中披露。

三、建筑企业做账的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

答: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四、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怎么做分录

月末需要把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一起进行结转,这样才知道需要交多少税。

结转分录: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五、待转销项税额什么意思

是指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进行税务申报。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晚于会计上确认收入时间的情况。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例如:某钢铁公司向某机械公司出售一批钢材,出厂价格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该钢铁公司应当向机械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1000万元×16%=160万元

此外,因为在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扩展资料: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的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项税额

六、待转销售税额是什么

待转销售税额是指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进行税务申报。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晚于会计上确认收入时间的情况。《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第一条第六款规定: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