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最新标准分别是什么
2021年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 ,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 ,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
3、护理费用:
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 ,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 ,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 ,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 ,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 ,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 ,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 ,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 ,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365天/年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级伤残按20年 ,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 ,75周岁以上按5年;2-10级伤残的按等级比例相应按90%-10%递减。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 ,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 ,不仅受害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 ,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 ,因受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该扶养义务 ,所以享有被扶养权利的该第三人也必然遭受损害 ,此种损害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自然也应由加害人或其他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种损害的赔偿在我国法律上称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 ,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3、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 ,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 ,包括车辆、财物、道路、设施和牲畜等。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 ,是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 ,应当修复 ,不能修复的 ,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 ,折价赔偿。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 ,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因此 ,对交通事故财物损失 ,应当首先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承担责任 ,如果财产不能修复的 ,再折价赔偿。所谓折价赔偿 ,就是按照被损坏财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原物的价值全部丧失的 ,以原物的原有价值进行赔偿 ,如果原物恢复原状后 ,价值减少的 ,则要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14、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 ,虽然经过修理 ,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 ,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
15、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 ,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 ,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或日停运损失 ,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 ,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 ,即车辆停运损失 ,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 ,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16、精神损害赔偿: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项因素 ,由法官自由裁量。具体可参照伤残等级予以量化:10级伤残3000-5000元 ,每增1个伤残等级加3000-5000元 ,1级伤残或死亡30000-50000元。还应当按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减 ,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受损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予以裁量。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 ,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 ,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 ,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 ,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 ,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2021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具体的赔偿数额要分情况,如果被保险车辆有责任的,死亡最高赔11万,医疗费用最高赔1万,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如果被保险车辆没有责任的,死亡最高赔1.1万,医疗费用最高赔1000元,
【拓展资料】
一、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施行的"交强险"保险费率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高,第三者责任险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四、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条例修改内容及全文,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只有一处修改,修改后的第五条第一款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在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条例中,允许从事交强险业务的只限于"中资保险公司"。去掉"中资"两个字,意味着中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
导语: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交强险赔偿标准:
随着我们的生活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作为最基本的保险制度也随之确立。交强险制度实质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医疗费又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最高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项下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最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具有明显的补偿性,保险公司赔偿时不分双方责任的大小,都应对对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赔付。即使是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对受害方的基本保障。
另外,对于未购买交强险而上路的车辆,交强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未购买交强险而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按照交强险条例的赔付规定直接承担而不问事故责任。因此,千万不要为了贪图省钱而不购买交强险!
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 交强险 是我国交通部门对上路的机动车辆的一类强制性的保险要求,对相关交通案件中的受害者有着较强的保护。相关的赔偿范围包括 交通事故 中的本车人员、受害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都在这类赔偿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赔偿。 一、 交强险赔偿 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 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 伤残赔偿 限额为110000元; (二) 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交通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 精神损害 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 工资 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的交强险的赔偿,包括交通案件中当事人和被害者的人身和经济损失的赔偿。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国的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实际的案情,进行相应的赔偿。保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交强险理赔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理赔范围与标准是什么许多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对其交强险并没多大在意,只听说是强制险必须要购买的,在事故发生后才发现其重要性。所以大家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了解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及标准。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理赔范围如下: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关于交强险赔付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四、索赔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五、交强险相关定义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2、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3、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4、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关于交强险赔付范围及标准请参考以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