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众闹事、挑起事端、煽动它人消怠工、使歌厅声誉、以及经济效益受到景响、威胁上、同事开除。

2、利用职权之便、收到回扣、损害企业利益开除。

3、涂改、假造单据、利用各种方式私吞物开除。

4、偷盗歌厅、客人、同事物、私留、私藏客人遗落物品(开除)。

5、与同事和员打架、吵骂、与上领导当众发生冲突者(开除)。

6、向客户、客人索取不应得的报酬者第一次罚款(2元)第二次(开除)。

7、员工受到客人投诉(第一次50元)、(第二次2元)。

8、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他人名誉者罚款(50元)。

9、上岗前饮酒罚款(50元)。

10、客人走了或转房不报迎宾台罚款(50元)。

11、拒绝接待客人或间接推委客人罚款(50元)

12、服务员造成跑单、漏单,除按价赔偿外视情节加以处罚。

13、营业结束后房间每发现一个烟头或一处杂物罚款(30元)。

14、偷吃偷拿歌厅用品及客人剩余食品酒水者罚款(20元)。

15、不服从上的工作安排,故意消怠工者罚款(50元)

16、对他人违纪行为知情不报罚款(20元)。

17、上岗时间闲谈、打闹、或在走廊,大厅打电话者罚款20元。

18、工作时间请假,在经得总经理同意的基础上每小时10元。

19、打扫房间时,不得在包间唱歌,听音乐,违者罚款10元。

20、上班时间,不得和打闹、或在包间里和说话违者罚款20元。

21、不签到、不签退、或为别人代签者,罚款一次10元。

22、不说礼貌文明用语者罚款一次5元。

23、破损物品下报单、不报、少报物品自赔。

24、备品柜备品不齐、或不摆台者罚(5-10元)。

25、站位不能串岗、溜岗、椅墙、报警、站姿不规范者罚款(5-10元)。

26、见客人面没有问好声、客人走后不主动送客人者罚款(5-10元)。

27、不主动热情和及时的为客人服务,让客人等候时间过长者罚款(10-20元)。

28、上班迟到或工作时间洗澡,

29、不按时开例会和不按时站位者罚(5-10

元)。

30、对上命令不热情,顶撞者罚款(10-20元)。

31、不履行公司请假制度,按旷工处理。

32、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旷工一天按三天计算,病假要有院证明。

33、在歌厅内遇客人、同事、领导不打招呼者罚款(5元)。

34、客人进房后,必须把香熏炉电源插上,违者一次罚款(5元)。

35、上班、或站位期间如发现脱岗,抽烟者罚款(10-20元)。

36、上岗站位期间如发现站姿不端正,椅墙、罚款(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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