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试用考核: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2)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2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3考绩可分为以下等:

(1)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超市作出较大贡献;

(2)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3)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4)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5)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4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

5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本文图文信息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