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公去KTV找了陪唱算不算出轨

老公去KTV找了陪唱算出轨。

我现任就和我说过,他因为工作关系,会需要点陪酒,客户点了,他不点不合适,不得不点,但是真要上手他觉得掉价。说实话,我没细想。

同样是销售,所以我也认同会有这种情况。这是工作情况。我也没有亲眼看到他怎么样。他说在应酬,我也不会追问他是否有去夜场。这叫做眼不见心不烦。

曾经我没这么洒脱。之前前任也是销售,也是同样的情况,也是和我说一样的话,我在场的情况下会喊我一起。

这样他就不用点,我也开玩笑过说给我点个男生。但是我没在场的情况下,他告诉我去了,我就会反复去想他是不是摸了女生,结束了是不是带出去了。很煎熬。直到分手后,我亲眼看他和朋友一起去夜场,一起带了陪酒出来。我才知道,他就是那样的人。

其实只是煎熬过了,痛苦过了,难受过了,不再天真而已。

二、ktv陪唱犯法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平常的陪唱不违法,如果涉及色情行业,卖淫、嫖娼的,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三、ktv陪唱陪酒属于合法的吗?

ktv陪酒陪唱参与人员不属于违法,但是营业单位违法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个人行为若是单纯陪酒陪唱,支付小费,这属于正常的娱乐商业服务,暂不属于违法。

若进而与顾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费用,则可能会构成卖淫。

对营业单位处罚相关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有偿陪侍,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对于存在有偿陪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重则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除此之外,如果有人在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18岁以下)进行有偿陪侍服务,可能会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