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回归是哪一年?

香港回归是1997年7月1日。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

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香港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行政部门的总称,可简称为香港特区政府、特区政府、港府或香港政府。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时成立,取代原英国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政府,并沿用大部分制度。

虽然政府一词通常包括立法和司法部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只是指香港的行政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二、香港回归哪一年呢?

香港回归是1997年。

香港回归之前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香港回归的历史意义:

1、有利于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有利于促进香港地区的繁荣稳定与发展。香港回归十余年,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下,香港发展走向日益繁荣。

3、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同时为澳门问题的解决以及澳门的回归提供了实践的范本,最终也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