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的领导机构是什么,各机构的负责人称呼是什么
欧盟三大机构是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
欧洲议会的主要职能包括1共同立法权,2监督权和人事批准权,3预算决定权,4施加其他各种政治影响。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欧委会在政治上独立,代表并维护欧洲联盟的整体利益。它是欧盟体系内部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力:提出立法提案、政策和行动计划,负责执行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的决定。
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因此又称"部长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是欧盟的重要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
二、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区别
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是欧盟三大机构,分别代表各成员国、各成员国民众及欧盟总体利益。
1.欧盟理事会(决策机构)。是一个由来自欧盟成员国各国政府部长所组成的理事会。主要任务是协调欧洲共同体各个国家间事务,制定欧盟法律和法规。
2.欧洲议会(监督机构)。是欧盟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它主要是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
3.欧盟委员会(执行机构)。简称欧委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盟条约和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提出立法动议、监督欧盟法规的实施、代表欧盟负责对外联系及经贸谈判,对外派驻使团。欧盟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于成员国的超国家机构。
欧盟的所有立法,包括法律和内部事务,都应在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共同决策的程序,得到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同意。在执行欧盟共同法律方面,欧盟委员会应在议会和理事会的监督下对执行情况负责。
此外,欧盟还设有:欧洲理事会、欧洲法院以及审计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欧洲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
也被称为欧盟首脑会议、欧盟高峰会或欧洲高峰会,是由欧盟27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共同参加的首脑会议。它是欧盟事实上的最高决策机构。
欧洲法院(仲裁机构)
是欧盟的仲裁机构。此外,欧盟还设有审计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三、欧盟主要机构有哪些
欧盟共有5个主要机构,欧洲理事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其他重要机构还有欧盟审计院、欧洲中央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地区委员会、欧洲警察局和欧洲军备局等。 欧洲理事会会议(通常称为欧盟首脑会议或欧盟峰会)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组成,欧盟委员会主席也是欧洲理事会一个事实上的成员。欧洲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6月底和12月底举行正式首脑会议,3月和10月举行特别首脑会议,也可在其他时间举行额外的首脑会议。 欧盟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是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由来自欧盟各成员国政府的部长组成。主席由成员国轮任,任期6个月。部长理事会主要负责制订欧盟法律、法规和有关欧盟发展、机构改革的各项重大政策;负责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内政等方面的政府间合作与协调事务;任命欧盟主要机构的负责人并对其进行监督。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任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现任主席国、下任主席国和高级代表组成"三驾马车"。现任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高级代表为西班牙人索拉纳。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欧盟有关条约、法规和欧盟理事会做出的决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政策实施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委员会任期为5年。欧盟委员会在每届欧洲议会选举后的6个月内任命,它在政治上向议会负责,议会有权通过弹劾委员会的动议而解散它。 欧洲议会是世界上唯一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多国议会,也是欧盟内唯一经直接选举产生的机构。欧洲议会除和欧盟理事会共享立法权外,还有民主监督权及欧盟预算的决定权。 欧洲理事会和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政府间机构,其中部长理事会还是欧盟的主要立法机构,主要代表成员国的利益;委员会和欧洲议会是欧盟的超国家机构,主要代表欧盟的整体利益。其中委员会是欧盟的行政执行机构,类似于主权国家的政府;欧洲议会拥有部分立法权、预算权以及咨询和监督上的权力;欧洲法院是欧盟的最高法院,主要从司法角度保证欧盟法律的有效贯彻实施。
四、欧盟有哪些国家组成?
欧盟共有28个成员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为创始成员国,于1951年结盟。此后,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先后成为欧盟成员国。2004年5月1日,欧盟实现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扩盟,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爱沙尼亚十个国家同时加入欧盟。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加入欧盟
五、欧盟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其各自职责是什么?
宗旨和组织机构 欧洲共同体的基础文件《 罗马条约 》规定其宗旨是:在欧洲各国人民之间建立不断的、愈益密切的、联合的基础,清除分裂欧洲的壁垒,保证各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和就业的条件,并通过共同贸易政策促进国际交换。在修改《罗马条约》的《欧洲单一文件》中强调:欧共体及欧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实促进欧洲团结的发展,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欧共体下设:
①理事会。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共体的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称作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1974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脑会议制度化,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1987年7月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中规定,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则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
②委员会。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共体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共体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17人组成 ,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 2 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 4 年。
③欧洲议会。欧共体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 518 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 ,议员任期 5 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 、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④欧洲法院。欧共体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⑤审计院。欧共体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帐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
此外,欧共体还设有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六、什么是欧盟?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政治和经济共同体。
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欧洲三大共同体纳入欧洲联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同时发展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并加强司法及内政事务上的合作。
欧洲联盟是欧洲地区规模较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的国际组织。成员国已将部分国家主权交给组织(主要是经济方面,如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令欧洲联盟越来越像联邦制国家。
扩展资料:
《罗马条约》,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称为“欧盟轮值主席国”,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
拉脱维亚自2015年1月1日起接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期半年。
爱沙尼亚自2017年7月1日起首次担任为期半年的欧盟轮值主席国。
欧盟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积极作用。欧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各种经贸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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