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村工作四项职责是什么?
驻村干部的四项职责:
1、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落实各项政策。解决惠农富农强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协助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广泛调动帮扶力量和资源,组织、推进各类扶贫项目。
4、监督落实。从严监督、落实各项扶贫工作,确保按政策程序规范运行。
驻村工作具体内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二、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三、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四、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五、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六、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扩展资料:
党员干部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打成一片,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以全面推行扶贫开发工作到村到户为契机,实行驻村工作队(组)制度,是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的有效举措。除此之外,驻村帮扶还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驻村帮扶是做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保障。驻村帮扶是做好内源扶贫的重要手段。驻村帮扶为帮扶人员提高能力创造了机会。
驻村帮扶必须真正沉下去,而不能停留于蜻蜓点水的状态。驻村帮扶人员不能反客为主。贫困人口是脱贫的主体。驻村帮扶人员的主要责任,是为激活贫困人口的发展潜力创造条件,为贫困人口将脱贫愿望付诸实践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指导。
驻村帮扶是扶贫开发的基本方式,政府扶贫需要采用,非政府组织扶贫也可以采用,从而使之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资料:
新华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政策
人民网——人民日报:必须真正沉下去,驻村帮扶的意义和作用
三、驻村工作队职责
1、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第一书记的领导下宣传党的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2、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3、推动脱贫攻坚。按照脱贫目标和标准,参与制定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对手赛”活动,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4、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协助乡镇党委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设。
5、为民办事服务。积极推动开展“以购助扶”活动,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6、提升治理水平。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指导、督促“六联机制”、“三治融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常态化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激发勤劳致富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
7、每月参加第一书记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开展2次农民夜校教育教学活动;每季度接受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8、在第一书记带领下,每季度走遍村内所有农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扩展资料
驻村工作队需要规范人员选派
(一)精准选派。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结构。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要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加大选派干部力度。
(三)配强干部。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四、驻村干部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驻村干部职责和任务:
1、建强村组织
重点围绕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2、推进强村富民
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3、提升治理水平
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为民办事服务
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村干部的的待遇
1、工资
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2、评优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
3、表彰
宣传表彰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先进典型,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五、驻村帮扶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什么
如下。
1、建强基层组织、
2、推动精准扶贫、
3、落实四项制度、
4、办好惠民实事
有关扶贫
基本内容
扶贫[3]的基本内容与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有近期、远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并有为实现规划要求而制订的具体计划、步骤和措施。把治标和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治本为主。
第二,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第三,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调动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的帮助。
经历阶段
阶段一,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贯彻生产自救方针,采取发放救济款资助生产和“以工代赈”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改变农村面貌,保障贫困户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阶段二,个案型的扶贫阶段。1978年以后,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有组织、有计划地扶持贫困户从发展生产和商品经济入手,依靠国家、集体力量和群众互助,采取干部分工负责、富裕户扶助贫困户、逐户落实等办法,帮助贫困户发挥自身潜能,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
阶段三,社区型的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阶段。1983年起,国家在继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同时,投入更大力量对贫困地区实行经济开发。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各有关部门、机关、团体积极配合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发挥当地优势,挖掘资源潜力,开辟生产门路,实行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逐步走上致富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政策调整
我国第一次大规模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整始于1986年,从上到下正式成立了专门扶贫机构,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确定了划分贫困县的标准,并划定了273个国家级贫困县。后来将牧区县、“三西”项目县加进来,到1988年增加到328个国家级贫困县。 第二次调整是在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经过重新调整,国家级贫困县增至592个。 第三次调整发生在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时年出台,纲要取消了沿海发达地区的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数量,但总数不变,同时将国家级贫困县改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此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下一阶段。[4]
扶贫资金
2020年12月2日,在国新办就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按照“大扶贫”格局要求,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安排专项扶贫方面,2016-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发挥了精准扶贫资金主渠道作用。
支持行业扶贫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引导社会帮扶方面,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
标准
扶贫对象
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大多是以人们的收入状况来确定贫困线。中国的贫困线主要以是否达到温饱为标准来确定。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1985年农民的消费水平,以年人均收入在 150元人民币以下者为贫困型。以后各地实行的标准有些上升为 200元,有的发达地区多至1000元。列入贫困线内的扶贫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全国有18个片,包括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这类地区生活条件差,生产力发展缓慢,经济、文化落后,部分农民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第二类,零星的贫困县和贫困户。造成贫困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多、劳力少,或家底薄,缺少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
扶贫标准
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2011年11月1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3]
标准变化
2007年,按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9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0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4]。
2011年,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
标准偏低
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仍被视作偏低。对于中国贫困标准长期偏低的原因,有学者分析认为:一是1986年刚开始扶贫时,中国贫困人口规模大而政府财力低,标准定低一点,有利于将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扶持的人身上;二是担心调高贫困标准导致贫困人口数量增加,会引起不了解内情的人误以为中国政府越扶贫贫困人口越多。
方式
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脱贫措施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1],《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8个方面实化细化了相关路径和措施:
一是产业发展脱贫,主要包括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提出了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
二是转移就业脱贫,主要从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6项就业扶贫行动;
三是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四是教育扶贫,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和措施,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逐步消除因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是健康扶贫,主要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提出了6大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六是生态保护扶贫,主要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个方面,提出了11项重大生态扶贫工程和4项生态保护补偿方式,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
七是兜底保障,主要从社会救助、基本养老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等方面,提出了社会保障兜底措施,通过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脱贫问题;
八是社会扶贫,主要从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
意义
中国由于历史的和自然的原因,各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和中、西部经济技术水平有很大差别,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都有重要的作用。扶贫在构架和谐社会,增进城乡居民亲情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扶贫
许多贫困地区的地下矿产资源和地表生物资源都比较丰富,有些还是国家经济建设重要的急需的资源,有计划地开发这些地方的经济,可以带动社区的发展;从全国整体考虑,开发这些地区可为将来国家经济建设战略重点转移,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建设大西北、大西南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