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被判赔偿5.2万投资人24亿,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哪些意义?

康美被判赔偿5.2万投资人24亿,这起案件的判决意义是: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有的判决。康美公司实际控股人四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康美药业严重财务造假为未被审计发现,被判决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A股市场,首单证券集体诉讼案;他的示范意义重大,是落实新的证券法的有力举措;对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康美药业马兴田一审被判12年,他为何会被判刑?

康美药业马兴田被判12年的原因,是因为他带领着康美药业进行了药物造假,导致公司退市了。因为康美药业退市,还导致非常多的股民也深受其害。他们在康美药业这支股票里面,赔掉了很多的钱。后面康美药业就被判,要赔偿这些投资者一共24亿元的金额。所以说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容不得任何的违规操作的。这些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很有可能会导致大量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一.为何被判刑

就在去年,康美药业爆出了一个惊天大雷。康美药业被查出来,他们竟然在制作假药。并且希望通过销售这样的假药,来进行牟利。他售卖这一些假药物进行盈利,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而这一个马兴田,他就是作为一个主导的人物之一。他做出了这样子过分的事情,最终能够被关到牢里12年,我认为是非常合适的。

二.康美药业赔偿24亿

不仅仅马兴田他本人出事了,就连着康美药业这个公司,也被判赔偿几万投资者一共24亿元的损失。而且这一个赔偿,也就在前两个星期才刚刚发生。这也成为了我们国家,第1起上市公司给投资者赔偿的案例。

三.上市公司不容违规

上市公司它本身就是拿着众多投资者的钱去发展公司,是需要对众多的投资者负责的。一直以来,证监会都对这些上市公司有着严厉的监管。所以说康美药业这就是一种顶风作案的行为,一旦被查出来就要面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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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900亿,揭阳首富“药王”被抓!一年身家已跌307亿

文/ 金错刀频道 圆圆

2008年左右,一首广告歌火了。

由谭晶演唱、任泉和李冰冰出演的歌曲,名字叫《康美之恋》。

讲述的正是康美医药创始人马兴田和他的爱人许冬瑾在山水间相互爱恋、共同创业的感人故事。

一夜之间,全国人民知道了康美药业。

多年之后,康美药业再次走进大众视野,只是这次却不怎么体面。

7月9日,康美药业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这个老牌医药公司也卷入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漩涡中,而了解这家企业,免不了要提到马兴田。

作为创始人之一,仅用4年就成功上市,称霸行业老大。

多年之后再看他的发迹史,更是福兮祸兮......

康美药业:揭阳首富发家史

说起马兴田的发家史,总结起来就是,单身和谈恋爱后。

马兴田出生在广东普宁的碗仔村,四面环山,是一个以马姓为主的村落。因为这里走出不少富商,被当地人调侃为“马总故乡”,其中最为知名的“马总”,便是马兴田。

普宁市下架山碗仔村的马兴田家别墅(图:新京报)

普宁属于潮汕地区,潮汕人一向以善于经商闻名全国,出了不少富豪,李嘉诚刘銮雄这些都是潮汕人。

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国掀起全民下海经商热潮,基因潜藏的经商细胞,让马兴田也决心试一试。

只是马兴田那时候也并非出生名门贵族,没什么本钱做生意,一度非常落魄。

但是,妻子许冬瑾出现了,也是马兴田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

右为许冬瑾

许冬瑾出生在中药世家,父亲许德仕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人参炮制技艺”的传承人。不过后来有媒体爆料,许德仕是靠着倒卖药材发家致富,但这也不难看出此人的经商头脑。

许德仕生意做得大,开过绣花厂、海绵加工厂和珍珠加工厂,实力资质相当雄厚。

有了妻子娘家人的帮扶,马兴田过得比之前好多了,还得到了投资人的青睐。

马兴田和妻子二人在普宁的流沙镇开了一家经营药品的门店,但这个店没有让他大火,真正让马兴田挖到第一桶金的是中药材三七。

也就是跟随市场买出卖进,马兴田先是低价收购大量药材三七,等到市场行情上涨之后,再以高价卖出,1996年终于赚得第一桶金。

第二年,马兴田和许冬瑾创办康美药业。

起初的康美药业,雏形还是做化学药的研发和加工的。

据说马兴田非常热爱学习,即使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学习。

那时候国内还没有规范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马兴田四处拜访各大企业和科研机构,又是吸取前辈经验,又是聘请学者专家、不断的打磨和推敲......

最终在6000多家制药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第43家、粤东第1家通过GMP的制药企业。

同年,康美药业还火速研发出络欣平、利乐、诺沙等多个国家级新药。2001年,康美药业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005年,康美药业推出重磅消息:在业内率先推出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材被按照克数进行小袋包装。

这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小创新,却颠覆中国自古以来“手抓秤量”的中药用药传统。也因此,康美药业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立为全国推广和应用小包装饮片的典范。

2007年是公司战略布局的一年,康美药业占据三条业务线,主线为中药饮片产业化,两条副线分别为中药物流港和药材加工基地。

此刻,也迎来康美药业的第一个增长高峰期,2007年营收增速为56.74%,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

康美药业报表

如此漂亮的成绩单,也让马兴田成为公众人物。

根据康美药业曾经发布的信息,马兴田夫妇还曾捐1.5亿元建设的普宁莲花山公园,最后移交给政府管理;以及出资1500万元在普宁兴建贵政山小学。

在碗仔村一些村民的印象里,马兴田虽然少见,但为人并不小气。经常帮村里修路和建学校。

一边是老百姓眼里的大善人,一边是坐拥几十亿的资本家,马兴田的确是赚足了人气。

只是这样的辉煌并没有持续多久,随着被曝光造假的消息越来越多,开始挖出更多不为人知的黑幕......

造假900亿:30年来A股最大造假案

如若不是此次造假翻车,康美药业的神话,估计会继续编下去,而马兴田的个人传记,完全可以成为励志学的代名词。

2019年五一假期开始前,康美药业发布了一则《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

大意就是,内啥,不好意思啊,我们2017年财报虚增货币资金299亿。

众人听之,愤怒、震惊、愕然、懵逼......真的是人有多大产,康美就有多大胆。

没有人敢设想“白马股”的龙头企业,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明目张胆制造了这颗财务造假大雷。

此外,创始人马兴田还在采访中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

言外之意:我没有做假哦,只是会计计算错误导致300亿资产“消失”。

但资本市场谁还会信这样的说辞,会计差错公告一出,康美药业的股价顿时狂跌。

马兴田

后续经证监会调查,才发现惊人数据。

三年期间,公司均虚增营收共计约300亿元;虚增货币资金共计约900亿元。

2020年7月10日,证监会宣布重罚康美药业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000776。SZ),暂停广发证券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并对14名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其中8人被禁业10年至20年。

证监会将此定性为:是30年来最大的A股造假案。

并表示,康美药业是“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的实施财务欺诈行为,其性质恶劣可见一斑。

造假风波未平,其他违规骚操作随之而来。

先是行贿,康美顺利地登陆A股市场;

后来是假借中药材为名倒腾地产。

以及,康美药业产品不合格。

人们才恍然大悟,昔日的中药材领头公司,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只是害苦了投资人。

一个马兴田被抓

千万个韭菜的死活呢?

6月20日,ST康美公告显示,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马兴谷。

可投资人的钱呢?还能变回来吗?

从300万本金到最后赔的精光,甚至有家不能回,连父母孩子都要欺瞒;

还有一直本着“不会亏”,相信康美药业始终是领头羊的坚定追随者,到最后输的底裤朝天,120万扔进股市,响都不响。

写到这里,想起早期TVB播出的《大时代》,剧中描写70年代的香港金融市场,多么疯狂。

从上流 社会 、中产阶级到下层人民,所有人都在买股票,无数企业都想上市融资、贿赂交易所、甚至还出现假股票……

当时民间生活中还出现很多疯狂的现象,比如鱼翅捞饭、股民辞工全职炒股、用500元港币点烟等各种奇怪现象。

很多人因为股市崩盘无法接受,而神经失常、甚至跳楼自杀。

当时只觉得是电视情节,然而现实比剧情更加凄惨,剧本是可以撰写的,但那些股民却是活生生存在的,他们的确在遭受炼狱般的人生。

康美药业造假事件给所有投资人敲响了警钟,孤注一掷的后果,不是大赢一场,就是一无所有。

若是没有这个承受能力,不如抱着玩玩心态。

就像股神巴菲特所说的:

“在别人恐慌时贪婪,在别人贪婪时恐慌”。

记得2017年,康美20岁“生日”时,马兴田感慨地说:“我出生在广东这片改革的热土,遇上了全民创业的好时期。现在又赶上了中国经济的崛起和无比精彩的互联网时代,觉得自己很幸运。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

只是如今再品味这句话,责任早就被金钱碾压。

康美药业24.5亿巨额赔偿,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2021年11月12日,备受关注的康美药业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康美药业需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8,928,544元,该赔偿金额创下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之最。

资管法务评述将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康美药业案实际情况,对24.5亿的投资损失金额进行拆解,简述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投资损失的构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第三十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一)投资差额损失;(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以此,广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中明确,投资损失由投资差额损失及其相应的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四部分构成。

其中,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均价-卖出均价或基准价) 持股数量 (1-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比例)

佣金损失=投资差额损失 0.03%

印花税损失=投资差额损失 0.1%

利息损失=(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 0.35% 第一笔有效买入日至最后一笔卖出日或基准日的实际天数/365天

可以看出,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是计算投资损失的核心,而确定买入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基准价,则是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基础。

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基准价

根据最高院《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 投资人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第三十二条 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但《若干规定》未对买入均价、卖出均价计算方法进行明确规定,根据投保基金出具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报告》,投保基金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均价和卖出均价。该方法得到广州市中院认可。

买入均价=(本次购入股票金额+本次购入前持股总成本)/(本次购入股票数量+本次购入前持股数量)

卖出均价=揭露日(含)至基准日(含)期间有效卖出总金额/有效卖出总数量

以此方法得到的投资差额损失包括卖出损失和持有损失两部分。

卖出损失=(买入均价-卖出均价) 有效卖出总股数

持有损失=(买入均价-基准价) 基准日剩余有效股数

此处的基准价,即为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通过计算,基准价为12.70元

揭露日与基准日

根据最高院《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第三十三条 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

康美药业案中,根据投保基金出具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报告》,选定的揭露日为2018年10月16日,基准日为2018年12月4日。

2018年10月16日为自媒体质疑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日期,选定该日为揭露日,理由为:一是自媒体质疑报道的主要内容,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财务造假性质、类型基本相同,满足揭露行为的一致性要件;二是自媒体揭露内容引发了巨大的市场反应,满足了揭露行为的警示性要件;三是虽然揭露文章仅是首发在自媒体而非官方媒体,但在移动互联网蓬勃兴起的当今,发表在自媒体的文章亦有可能会迅速引起较多媒体关注和转载。从本案来看,相关文章确实被多家媒体转载,并直接导致康美药业的百度搜索指数和资讯指数暴增,成为舆论关注重心,满足揭露行为的广泛性要求,达到了揭露效果。

2018年12月4日为康美药业上市可流通股票换手率达到100%之日,符合最高院《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关于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的相关规定。

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比例

根据最高院《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四)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

因此,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还应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根据投保基金出具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报告》,扣除系统风险的方法是,选取医药生物(申万)指数(801150)为系统风险扣除的参考指数,采用“个体相对比例法”测算投资者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

被测算的人可能不同程度收到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影响。具体计算公式为:

市场系统风险扣除比例=证券买入与卖出期间指数加权平均跌幅/证券买入与卖出期间个股加权平均跌幅

指数加权平均跌幅=(指数卖出损失+指数持有损失)/(有效索赔股数 指数买入均价)

个股加权平均跌幅=(个股卖出损失+个股持有损失)/(有效索赔股数 个股买入均价)

截止目前为止,可以计算出每一名投资者因康美药业虚假陈述的投资损失。

52037名存在投资损失的投资者构成及总损失

根据最高院《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指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号),2017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16年年报,受此次存在虚增收入、虚增货币资金等虚假记载行为,因此确定2017年4月30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以此为标准,共有55335名投资者符合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标准,但有9名投资者提交书面声明表示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因此投服中心获得了55326名投资者授权进行特别代表人诉讼。

但根据投保基金的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比例计算方法,有3289名投资者买入康美药业的个股加权平均跌幅小于医药生物(申万)指数加权平均跌幅,即扣除市场系统性风险因素以后,该3289名投资者实现了正收益,应从存在投资损失的投资者中扣除。

最终确定了52037名存在投资损失的投资者,总共损失金额为2,458,928,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