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表怎么填

填表须知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个人所得税怎样申报填写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这样填: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减除费用数额。已扣缴税费。速算扣除数。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怎么填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8、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9、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

10、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11、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个人所得税报表怎么填?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等金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集中填报。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扩展资料

行次说明

第1-13行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说明编写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纳税人相关会计科目填报.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的本行不得重复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销售费用"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管理费用"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财务费用"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上的数额填报,实行其他会计准则等的比照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和套期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企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填报.(损失以"-"号填列)。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企业"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根据"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资收益金额分析填报(损失以"-"号填列),实行其他会计准则等的比照填报。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概述

五、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怎么填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填写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扣缴义务人填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时,其支付所得纳税人基础信息的填报。初次申报后,以后月份只需报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的信息。

(二)、扣缴义务人填报本表时,“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残疾烈属孤老”为所有纳税人的必填项;其余则根据纳税人自身情况选择后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3.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照)名称。中国居民,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4.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5.是否残疾烈属孤老:有本项所列情况的,填写“是”;否则,填写“否”。

6.雇员栏:本栏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1)电话:填写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2)电子邮箱:填写雇员纳税人的电子邮箱。

7.非雇员栏:填写非扣缴单位雇员的纳税人(不包括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一般填写从扣缴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1)联系地址: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地址。

(2)电话: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3)工作单位:填写非雇员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则不填。

8.股东、投资者栏:填写扣缴单位的自然人股东、投资者的相关信息。没有则不填。

(1)公司股本(投资)总额:填写扣缴单位的公司股本(投资)总额。

(2)个人股本(投资)额:填写自然人股东、投资者个人投资的股本(投资)额。

9.境内无住所个人栏:填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相关信息。没有则不填。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主管税务机关赋予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该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者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授予。

(2)来华时间:填写纳税人到达中国境内的年月日。

(3)任职期限:填写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的任职期限。

(4)预计离境时间:填写纳税人预计离境的年月日。

(5)预计离境地点:填写纳税人预计离境的地点。

(6)境内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担任的职务。

(7)境外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境外任职受雇单位担任的职务。

(8)支付地: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的支付地,在“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和“境、内外同时支付”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填写。

(9)境外支付地国别(地区):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支付地为国外的,填写境外支付地的国别或地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