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主要职权:

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

2、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3、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6、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和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大民主和统一,从根本上保证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方式。人民代表大会有各民族的代表参加,能反映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保证各民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各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区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把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成为联系人民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是《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1954年成立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解放战争前期,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地区建立了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还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

三、人大是什么单位

人大,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扩展资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代表大会

四、人大是什么机关

【法律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但这并不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一个独立于全国人大之外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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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国人大是什么性质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扩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7、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8、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9、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0、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1、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2、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1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5、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