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天一事件介绍。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评价:李某某强奸案一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发表了对于本案的观点,网友们在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占据压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须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亵渎国法、正义的失败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今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
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田参军律师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二、因轮奸被判刑10年的李天一,入狱已8年,如今怎么样了?
八年的监狱时间已经过去,此时的李天一还在监狱里面接受教育,现在的李天一已经不是原来高高在上的星二代李天一,而是强奸罪犯罪分子。李天一被处罚10年的有期徒刑,而有一个女孩却因为他的自私终将痛苦终身,这些都是李天一父母溺爱他的结果,毁了别人的人生也将自己的人生毁了。
背景:李天一即李冠丰,是著名歌唱家梦鸽、李双江两个人的儿子。2013年2月17日参与力量一起恶性轮奸事件在北京海锭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的李天一年仅17岁。2013年2月17日晚,北京海锭公安分局接到来自一个女孩子的报案,女孩子控告著名星二代李天一,李天一伙同其他5人在酒吧对这个女子进行性侵,事后女子向公安局报案。这个案件当时引发众人关注,不仅仅如此这个案件还一度火到国外,可想李天一的行为有多么的恶劣。最终这个案件处理结果是李天一作为主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这个女孩子也因为这次的事件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神经方面严重出现问题。案件已经过去8年,李天一还有两年也将被释放。
一:“爱”是一把双刃剑
李天一是当之无愧的星二代,父母都是有名的歌唱家,李天一从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按常规来讲这样的家庭应该是书香门第,毕竟父母两个人都是高音歌唱家又不是所谓的歌星。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李天一作为家里面的独生子,父母将毕生的宠爱都给了他,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宠爱才将李天一推向了深渊。李天一在犯罪以后,据当时的资料显示李天一的母亲,也就是梦鸽无条件选择站在李天一这一边认为自己的孩子是单纯的、善良的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这样没有限度的包容只会让自己的孩子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比如孙小果。
二:李天一的
李天一在几岁的时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4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钢琴,老师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教授;8岁的时候开始学习书法;10岁加入中国少年冰球队这段时间真的是李天一人生的高光时期,这个时候的李天一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并且届时李天一还获得过不少的奖项。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李天一没有越来越优秀而是越来越不听话加之父母的无限度的溺爱,李天一的人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011年此时的李天一15岁,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无牌”宝马,一个15岁的孩子竟然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并且还上路,可想其父母对其的溺爱已经是登峰造极,同年李天一伙同同伴对一小区里面对一对夫妻进行殴打,此后父母到场进行道歉,犯罪嫌疑人李天一被收容教育一年。而仅仅过去两年李天一就又因为强奸罪入狱。
三:李天一事件严重破坏社会风气
李天一作为著名的星二代,其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李天一强奸案件在2013年非常火爆,这个案件发生于2013年2月17日,李天一被判刑时间为11月27日,这个长达大半年的时间,李天一才被绳之以法。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面,李天一以及其家人多次为其开脱,聘请多个律师为其辩解,这些律师还曾一度因为为其辩解而遭到攻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李天一的行为天理难容,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就胡搞乱搞,15岁就敢广然开车上上路,并且殴打成年夫妻,17岁就主谋轮奸,倘若其不被处刑那再未来很难想象还会有多少人遭其迫害,正如孙小果一样,死性不改一犯再犯将法律弃之脑后,违反社会公德,破坏社会风气,实属社会害群之马。
结语,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善良,爱也可以将一个人推向犯罪的深渊。李天一的父母就是后面一种,在孩子需要管教的时候,没有严格管教反而是更为溺爱,最终这份无限度的爱将李天一推向犯罪的深渊。对此溺爱,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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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李天一案另外四人真实背景(李天一案始末及全程细节)
李天一案全程细节曝光细节:李首个施暴
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昨天,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微博]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于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某某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可以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某某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随后,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着那辆Q7,几人来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殴。后李某某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适,几人最后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微博]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京华时报记者 杨文学
□专家释案检察机关可以不定主从
昨天,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此作了解释: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的约束的。即使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区分了主从,法院也可能在宣判的时候进行调整,这都是有可能的。
□案情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2日:网友微博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
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某某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
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
四、李天一案,李天一被判了多少年?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自2013年9月26日判决结果出来,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北京市海淀法院2013年9月26日上午对李某某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扩展资料
李天一案对社会的影响
李某某强奸案一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发表了对于本案的观点,网友们在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占据压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须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亵渎国法、正义的失败等。
审判结果:2013年11月28日一大早,李某某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某某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天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