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员分为一二三四级对应职位是?

调研员的一二三四级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级别的12级至15级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县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调研员分为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介绍

调研员分为一二三四级,其中四级最高,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一级调研员和四级调研员都是2019年全国公务员职级并行后,由原来的处级非领导职务改套或晋升而来的职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二、一二三四级调研员级别是什么?

一级调研员属于县处级级别。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印发),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扩展资料:

1、中央机关一级、二级检查员人数不得超过综合管理岗位总数的12%。其中,部级单位一级检查员不超过一、二级检查员总人数的40%,副部级单位一级检查员不超过一、二级检查员总人数的20%;一般管理岗位不超过一级至四级科研人员总人数的65%。

2、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一级、二级检查员人数不得超过机关综合管理岗位总数的5%,一级检查员人数不得超过一级、二级检查员人数的30%;一般管理岗位的聘任人数不得超过科研人员总数的45%(一级至四级)。

3、副省级市级机关一、二级检查员不得超过机关综合管理岗位总数的2%,一级检查员不得超过一、二级检查员总数的30%;科研人员的数量从第一层到第四级别不得超过总数的43%综合管理职位的机构,和第一级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20%的研究人员从第一层到第四个层次。

4、市(地、州、盟)、直辖市各区领导的督察员级别不超过领导岗位总数的15%。市(地、州、盟)、市辖区机关的二级督察人数不得超过该机关一般管理岗位总数的1%。

科研人员的数量从第一层到第四级别不得超过总数的20%综合管理职位的机构,其中科研人员的数量从第一级和第二级不得超过总数的40%的研究人员从第一层到第四层,第一、二级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第一、二级科研人员总人数的50%。

主要部分的数量从第一层到第四级别不得超过总数的60%的一般管理职位的器官,和主要部分的数量从第一级和第二级不得超过总数的50%的首席部分从第一层到第四个层次。

5、副省级市区领导一级、二级检查员不得超过领导岗位的15%,一级检查员不得超过一、二级检查员总人数的40%;副省级城市区机关一级调查员以下岗位数量按第4项规定执行。

6、县(市、区、旗)领导的二级检查员不得超过领导人数的10%,一级、二级检查员不得超过领导人数的20%。县(市、区、旗)、乡级机关二级调查员人数不得超过机关综合管理岗位总数的2%。

三级、四级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综合管理岗位总数的10%,三级科研人员人数不得超过三级、四级科研人员总数的40%。主要部分的数量从第一层到第四级别不得超过总数的60%的一般管理职位的器官,和主要部分的数量从第一级和第二级不得超过总数的50%的首席部分从第一层到第四个层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三、调研员分为一二三四级对应职位是什么?

在处级层面中,一级调研员和二级调研员属于正处层级的职级公务员;三级调研员和四级调研员属于副处层级的职级公务员。在科级层面,一级主任科员和二级主任科员属于正科层级的职级公务员,三级主任科员和四级主任科员属于副科层级的职级公务。

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主要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等,在机关单位见到的单位领导正副职,部门领导正副职,经常也会被称作科长、处(县)长、厅长之类的。

而职级公务员,我们很明显的可以看到“一级、二级”等字样,处级层面对应调研员,科级层面对应主任科员。公务员中,职务公务员和职级公务员是可以相互之间晋升的。

一级调研员

一级调研员,是处级层面的最高职级,在区县级机关以下,一级调研员可谓是凤毛麟角。因为能够达到担任一级调研员的人数不多,所以现阶段大多数是处长兼任一级调研员。

在省厅或者地市,处级职数相对来说较多一些,能够达到晋升一级调研员条件的人数也比较多,所以在这些单位基本上都是处长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后,副处级干部提供干部成长的空间。省市级机关单位,有很多同志也是在一级调研员职位上退休的。

不管是晋升哪个职级或者职务,对于晋升年限的要求,只是最低的条件要求,并不是说能达到条件就必须会晋升。能否晋升不仅取决于是否达到晋升所要求的条件,更取决于单位的职位数量。数量有限,则代表着需要竞争,有竞争便有活力,通过职数限制,也是避免出现体制内吃大锅饭的情况出现。

四、调研员分为一二三四级对应职位是什么?

调研员的一二三四级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级别的12级至15级。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的一种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处长(县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调研员分为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是晋升一级调研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