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好律师,我请朋友在家吃饭喝酒,完了去ktv唱了会歌朋友走后出了车祸

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注的焦点问题。笔者总结认为,有六种行为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顾客在KTV摔伤能否要求赔偿

需要看KTV的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是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顾客在KTV包间自己玩时摔伤,责任在谁

这个我感觉责任应该是在自己,毕竟是自己玩时,不小心摔伤了,就是KTV有责任也不是多大的责任的呢,毕竟是公共场合,而且又是成人玩的唱歌喝酒的地方,既然是成人就应该能照顾好自己身体,而且旁边应该还有朋友亲戚什么的人的呀,所以说这个责任应该在自己,如果是KTV单间里的设施不好,不安全引起的,那么KTV也有很多很大的责任了,如果是KTV里设施都是正常的,那么责任就是自己,或者是自己的责任大

四、在K丅V摔伤,参与唱歌的人有责任吗?

如果摔伤是因为KTV的设施问题的话,那么责任在KTV,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摔伤,那么与他人没有关系,参与唱歌的人没有责任摔伤与其他参与唱歌的人没有因果的关系,所以不承担责任

五、请朋友去ktv喝酒朋友喝多摔伤了责任谁负

既然是朋友还有什么责任 如果他追究责任就不是朋友 又不是摔死摔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