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桂林玩被一家k t v坑了怎么办
上“桂林生活网”,在首页右上方点击导航条“便民服务”,进入后下拉,找到“桂林市政府各服务机构电话”,点击进入,里面有:消费者咨询投诉电话、旅游投诉热线电话、旅游投诉中心电话、桂林市物价检查所电话等。
出门在外,为了安全,财不要外露。在阳朔,就有坏人抢劫骑自行车逛阳朔的客人。在桂林汽车站、火车站、步行街,甚至大街上都有小偷,男女都有,以外地客多的汽车站和火车站为最多。不要在各地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的小商店买东西或逗留,那里除了小偷多,店主店员也很黑,大多会欺负外地客,最卑鄙的是钞票调包。还有,不要指望在桂林有艳遇,桂林有好多托,她们会主动搭讪你,约你去看电影、唱歌、喝咖啡、喝酒等等,就是想宰你。此外,那些在酒店拉客的三轮车司机基本上全都是托,即使乘出租车也要提防,既要防黑车,也要注意,哪怕是正规的出租车,对司机的话也不要全信,不排除他也是托的可能,千万别去他推荐的KTV、酒吧、旅行社N日游、餐饮店等等。如果遇到恶霸黑势力敲诈,上策是想办法自己脱身,实在脱不了就拨打110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要奇怪。以上丑恶现象,政府有关方面屡禁不止,只有自己保护好自己了。
二、大家遇到过去外地出差在KTV被坑的事情么?2个小时4000多块,各种小费,还有什么星期服务费,第一次听说。
- -星期服务费到从来没听到过,不过如果你点瓶马爹地或是人头马就要1500-2500了。还有你叫小姐的小费,4000多嘛?只能说你没弄清楚你到底喝的什么酒,而且我也不知道你有没叫小姐。如果说你点过洋酒外加小姐。4000人家根本没宰你。128包厢费没错。但是请记住,现在都是所谓的最低消费。。就是你消费到128给128的钱。超出128就是你实际消费了多少给多少钱。像我待的顶级的店光小费就要5000-7000外加消费。。没个1W,你根本就不用进来。所以请楼主回想下自己喝的是什么酒,有没叫小姐之类的。如果你就点了一点酒也没叫小姐。那你确实被坑的有点严重。但是你酒喝的痛快。小姐也叫了。我只能对你说。你那叫自作自受```
三、被骗到ktv消费了怎么办?
报警啊!
还有找媒体电视报纸曝光!
KT舆论压力大,会被迫道歉,退款的!
四、去桂林玩被地陪坑.....现在想投诉!!!
到当地旅游部门投诉,315消费者维权中心投诉都可以。
适当把理由整理一下。其实不需要打官司那么多要件的,因为游客本来就是信息不对称的弱势群体,只需要说明你要投诉的旅行社就行了,毕竟地导也是旅行社推荐或安排的嘛。一口咬定要追究旅行社的责任就行了。
大人说好,那是他们看得太多、太穿,不愿争执。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应该投诉的,至少要给这样不负责任的旅行社一个警告或提示!!!
五、桂林旅游被骗买玉向哪里的什么部门投诉
桂林旅游被骗买玉,可以向桂林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都会去购买物品或者服务,无论怎样都会涉及到消费。有些人在消费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遭受到消费侵权的情况,那么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可以及时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至于如何要回来钱,得看当事人的偿还能力,如赃款被如数追回,没有理由拿不回来。但赃款被挥霍,他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并且他的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了。不论怎样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受害人也应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取得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他有能力时得到偿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