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的朋友在酒吧当服务员客人给2000块买酒,结果他拿到钱就跑了犯法吗?请律师和懂法律的人回答!我在
这是违法行为。
如拒绝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极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我朋友在KTV做服务员,他在包厢拿了客人消费买单钱之后,就跑了5360他属于什么罪被抓后要坐牢吗?
这种行为属于职务侵占,它和贪污的行为表现一样,只不过贪污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员工,则适用“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按现行法律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在本案中,KTV服务员拿顾客买单的钱跑路,应当不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在接警后,可以进行罚款、拘留,并追缴其侵占的赃款。
三、朋友定了包厢叫我去KTV玩最后人都跑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付钱然后老板报警了我要不要负责任?
解答,
从描述来分析,
确实是要你负责的。
因为他们都走了。
你也可以选择
打电话给你朋友,
让他们过来买单。
但朋友以后可能就没得做了。
四、我是一名酒店KTV管理人员,我订了一间房,可是客人跑单了,共消费3000块钱,公司要我负责任,而且
我觉得,这个问题既然是订了房间,人跑了,你就应该负责追偿,如果追偿不成功,你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不应该是全部,因为人跑了可能是与酒店的管理有关,也可能与消费者的素质有关,但你作为订房间的人只要是承担一点责任就足够了。以上仅供参考。
五、朋友叫去KTV唱歌,最后人跑了,这个单我有没有责任买?
这个单你当然有责任去买。因为你和你的朋友一起消费的。他现在跑了,这个单子能够由你买。但是你也认清一个人,以后这种朋友不要再交了,这是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