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

二、浙江一女子K歌“K掉”2万多,她是如何将这2万多消费出去的?

浙江一女子K歌“K掉”2万多,此K歌不是大家认为的在KTV唱歌,而是在某软件上唱歌。也许大家会非常的困惑,即便是在APP上唱歌,充其量也就充点钱买点打赏的礼物,怎么还能消费二万?其实,这二万不是该女子消费的,而是被诈骗团伙诈骗的!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女子黄某是一个非常喜欢唱歌的人,她在某唱歌APP上上传了非常多的歌曲,也有了不少的粉丝!其中有一个粉丝经常给黄某打赏小礼物,引起了黄某的注意,两个人私交甚好!两个人不仅经常的K歌还经常的私聊,建立起了朋友关系,非常信任对方!黄某是真的拿对方当朋友来看待,无奈从这一刻起她就上了贼船!对方已经开始一步步的把她引入陷阱之中。

赚钱

黄某和粉丝相聊甚欢,对方开始假模假式的想带着黄某赚钱,他给黄某介绍了一个所谓的粮油APP,这个APP其实就是一个钓鱼网站,专门骗黄某的!而黄某一无所知!她觉得和对方相聊甚欢,对方还把自己的账号给了她,这事就是真的!于是她开始给APP打钱想要赚大钱,无奈她却遭遇了提现困难这件事,正是这件事让她明白了她被骗了,她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虽然说有了一些损失,但是到底没有继续被蒙骗,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黄某是太相信K友才会上这种非常明显的当!的确,黄某还是有警觉性的,只不过对方太狡猾用所谓的套路让她失去了警惕!网友表示只要是虚拟的,不要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好事,毕竟,拿来的那么多“馅饼”,百分百是骗局!

浙江一女子K歌“K掉”2万多,又是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