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定了包厢叫我去KTV玩最后人都跑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付钱然后老板报警了我要不要负责任?

解答,

从描述来分析,

确实是要你负责的。

因为他们都走了。

你也可以选择

打电话给你朋友,

让他们过来买单。

但朋友以后可能就没得做了。

ktv客人不买单犯法吗

法律分析:ktv消费不买单犯法。逃单者拒不付账属于强拿硬要,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不买单被商家报警了的话,消费者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法律代价。可能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浙江男子“侵犯”陪酒女子,被报警后才支付费用,是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宁波有一名男子到KTV里面去消费的时候,找了一名陪酒女子,但是消费了之后,在还没有付钱的情况下就离开了KTV。后来这名男子开车离开又遇到了这名女子,然后就说要把费用结清,就把这名女子骗上来说,并且强行与这名女子发生了关系。事情发生之后,女子只能够选择报警,自己应得的费用才拿到。这些事件发生之后,男子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也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

这名男子是92年出生的,之前就有多次犯罪前科,这次和朋友到KTV里面去喝酒,男子觉得人太少了不好玩,于是就叫杨某过来陪酒。后来在玩的过程中,杨某输的比较多,所以喝了20多瓶啤酒,但这也不能够成为男子拒绝支付酬劳的理由。而且男子在和杨某强行发生关系之后,女子还明确的说要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男子却不以为然,觉得杨某并没有胆量报警。

后来男子在开车回家的时候,因为看到了警车,害怕对方真的会报警,然后就通过KTV的经理给了杨某300块钱和88元的红包。但是这个时候杨某已经报警了,知道这个情况之后,男子又向KTV的经理付了500元的酬劳,还有88块钱的红包。后来为了确保没事,男子又在支付了3000块钱的情况下获得了女子的谅解书。但是在拿到证结束的时候,警方已经立案了,所以犯罪事实是真实存在的,然后男子又要求杨某以自己女朋友的身份到派出所去撤案,但是杨某不同意。

这个计谋被拒绝了之后,男子又让杨某到派出所去以自己卖淫和嫖娼为理由将这起案件撤销,而杨某依然没有同意。最后男子再想去找杨某去商量对策的时候,杨某已经离开了,而男子也因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给依法拘留。从整个事件来看的话,这名男子的行为是肯定构成犯罪了的,他当时的行为也违背了杨某的个人意愿,事后不管出了多少钱或者有没有谅解书,都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所以后来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共计三年4个月。

在KTV唱歌没给钱跑掉了,金额400,会构成犯罪吗?会被怎么处罚。

不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要求补交,并处以罚款。如果非要追究,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川男子ktv谎称新冠逃单,这种行为是否影响恶劣?

毫无疑问影响很恶劣。“谎称新冠”还是“逃单”这两项中占一项就已经很恶劣了,何况结合起来?

首先,现在新冠疫情还没有完全过去,任何较为密闭且人多的场合都需要格外注意卫生防护,因为一旦人群中有一人感染新冠,其他人都有被传染的风险。KTV这种通常人较多的娱乐场所,一旦真的有人感染了新冠,在场的其他人需要隔离查看,不论是对KTV来说,还是对在场其他人员而言,这些都是无妄之灾。

所以说,该男子行为的恶劣在于,在KTV谎称新冠,只为了逃单,为了一己私利让众多无辜的人陷入惶恐之中,并且可能因为他这个谎言,相关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需要动用人力物力去排查,白白占用社会资源。更可鄙的是利用“新冠”这个理由,大家都希望疫情尽快过去,他却好像找到了绝佳的理由去逃单,不得不说令人气愤。

其次,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逃单”总是不利于商业秩序的维护。如果消费不起可以不去,没带钱可以用劳力抵押,就这样享受完了撒个谎逃单算怎么回事?人人都像他这样,商家还做不做生意了?

KTV逃单这种行为影响恶劣的地方在于,KTV是娱乐性场所,去那里属于享受型消费,不是生存所必须的,在这样的场所消费完了逃单,跟为了买奢侈品去偷窃意义相近。他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实在没有任何办法买单,就是单纯想占个便宜,这种心理除了对他自己有点好处,对其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益处。

在新冠疫情这一特殊时期,“新冠”不单单是一个名词,它还意味着危险,用这种借口去占个小便宜真的大可不必,即便不能为顺利度过疫情贡献力量,也请不要添乱。

我朋友在KTV做服务员,他在包厢拿了客人消费买单钱之后,就跑了5360他属于什么罪被抓后要坐牢吗?

这种行为属于职务侵占,它和贪污的行为表现一样,只不过贪污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员工,则适用“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按现行法律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在本案中,KTV服务员拿顾客买单的钱跑路,应当不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在接警后,可以进行罚款、拘留,并追缴其侵占的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