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播州区解封了吗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形势总体可控,平稳向好。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经市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 2022 年 9 月 17 日 12 时起,对播州区部分区域解除静默管控,分级分类调整以下管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

播州区泮水镇永安社区聚城名都 2 栋 1 单元、播州区泮水镇遵金村民兴组众合利建材有限公司、播州区泮水镇遵金村民兴组 63 号、播州区泮水镇遵金村民兴组 131 号,实行封控措施,期间 "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

播州区龙坑街道保利未来城市四街区 72 栋,播州区龙坑街道马家湾鑫鑫商住楼 4 个单元,参照高风险区管控措施执行。

二、中风险区

播州区泮水镇永安社区聚城名都 2 栋 2 单元和 3 单元,播州区泮水镇遵金村民兴组 326 国道以北除 63 号、131 号和众合利建材有限公司以外的区域,实行管控措施,期间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三、低风险区

播州区除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及参照高、中风险区管控的区域以外,其他区域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1. 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市民进入 " 一场三站 "、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在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持 " 贵州健康码 " 绿码和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后方能进入。

2. 交通管控。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跨区流动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 " 点对点 " 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通行顺畅。加强火车站、公路、水路等出入区域交通关口管控,做好测温、查证、验码等工作。

3. 健康监测。居民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4. 餐饮店在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继续营业,暂不恢复堂食。

5. 继续暂停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

6. 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麻将馆、洗浴中心、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等密闭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7. 区域内不举办线下 50 人以上会议,不得举办线下培训、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办事报备,严控规模。

四、静默区

播州区泮水镇除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以外的区域继续执行

静默管控。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 年 9 月 17 日

二、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遵义市人民政府令

(第11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31日经五届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黄伟

2021年4月12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下放11项,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1项,变更名称和依据19项,新增3项。调整后,市直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188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指导培训,防止工作脱节,确保基层接得住,办得好;对于调整实施主体及转变管理方式和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市直相关单位要做好主动对接,做好交接;对于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市直相关单位要于20个工作日内明确具体承接机构和人员,制定行政许可办理的流程和路线图,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的制度规范;对于市直部门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纳入市直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管理。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项)

2.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3.市人民政府决定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9项)

4.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5.市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88项)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1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权 力 依 据原实施主体下放层级备 注1权限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2权限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规划条件许可(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3权限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4权限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修正)《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市自然资源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自然资源局下放区域仅限中心城区以外的远郊乡镇5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3年省政府令第146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正)《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7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审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修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红花岗区、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巡游出租汽车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许可(四城区)《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12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修正)市交通运输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9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46号修正)市交通运输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修正)市交通运输局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1在航道内挖沙取石、开采砂金、钻探、打桩等影响通航的审查《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2017年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修正)《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5年省政府令第165号)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新蒲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实施主体和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权 力 依 据原实施主体调整情况1权限内国有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审批《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2010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年省政府令第198号)市林业局转为内部管理事项

附件3

市人民政府决定变更事项名称和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9项)

序号权 力 名 称调整内容实施主体备注1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