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和朋友在KTV唱歌,有人冲进KTV将我们打伤,KTV有没有责任?

你好:

1、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家KTV有责任!但是你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2、保留在这家KTV消费的凭证(发票、消费小票、如果当时报警的话就最好查一下出警记录和现场调查记录,如果都没有那就去这家KTV找一找监控资料证明你是在这家KTV消费过程中受的伤的一切相关证据,包括谈话录音等等)这非常重要!而且要迅速!

3、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去KTV辖区派出所报警,请求立案调查会给好一些!

4、向公安局申请做伤情司法鉴定(作为将来索赔的基础);

5、当一切证据准备充分后找这家KTV谈判提出索赔要求(也可通过律师委托给好一些);

6、如果对方不予理睬,你可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看看能否帮到你!主要是证据!

二、在KTV消费,在门口被人打伤,KTV是不是该承担些责任?

虽然是在KTV消费,但是是在门口被打伤的,而不是在里面,所以,KTV不会承担责任,也不会赔偿的。

三、在KTV唱歌被打KTV有责任么?

您好!这个ktv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ktv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这个建议您要找ktv负责人协商解决。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KTV被人打,对方已经逃跑,老板要付责任吗?

在公共场所因为第三人致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五、在ktv被客人打了有证据怎么处理

在KTV被客人打了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

被打属于被侵权,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人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补偿金(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被抚养人生活费、致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