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称水果店盒装水果表面新鲜盒底腐烂,商家以次充好属于什么行为?
对"以次充好",《新消法》已作了明确的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第141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七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的,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顾客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第22条规定: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知道其存在缺陷外,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标准;(二)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服务性能,但产品的服务性能存在缺陷的除外;(三)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并符合产品说明书和实物样品所标明的质量状态。
二、KTV包厢里禁止点外卖,违法吗?
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26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11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反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带酒水进去,是店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个约定,如果能接受,可以继续消费,不能接受可以换个地方,不过店家应该做好告知权,将写着该规定的牌子,在醒目的地方公示,便于大家知晓。一般在店里的墙上、柜台上、包厢里都应该有类似的提醒。
扩展资料: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对KTV是否能够自带酒水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KTV提前告知消费者不能自带酒水,并且消费者自愿在KTV消费酒水的话,属于个人行为。但是KTV如果存在强制消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
12315客服工作人员:“工商局的法律法规里没有明确的详细的专门指定这一项的规定,消法没有明确针对酒水这块有特别专门的界定,强制消费肯定是不允许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KTV禁止自带酒水合理吗?工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三、售卖水果腐烂是否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这个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的销售受食品安全法管理: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销售腐烂的果蔬违反的条款: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销售腐烂果蔬的处罚条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