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海KTV唱歌,最低消费合理合法吗?

KTV在包房里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作为消费者,其中一项重要的权利就是自主消费权。所谓自主消费,就是消费者自己决定消费的方式、消费的数量等。你们只打算消费550元,但KTV却一定要他们按照700元的最低标准来消费。这就侵犯了你们的自主消费的权利,实为强迫消费。同时呢,KTV明知你们消费了550元,还坚持要求你们支付700元的行为,也侵犯了你们的公平交易权。

二、清远索菲特酒店旁边丽晶会所KTV乱收服务费(总共收取500元),请问是否合理?请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要求提供发票的话,都是加收15%的服务费,消费3000多就能收你500了,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

三、KTV的骗局

可以去公安局报案、不过你得有足够的证据、当时交钱的时候有没有写什么给你?

哎~~我个人觉得这样的事就算了、、社会就是这样、你这样的情况不少、

再说警匪是一家、你想想人家没后台敢来开场子么?你说不清的

看来你是刚刚找工作吧、300快钱不白花、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明白了

四、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在ktv消费不给钱的,涉嫌构成诈骗,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