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的KTV包厢,最低消费是多少啊?

这您算是问对人了

KTV包厢最低消费分两种

第一种是量贩KTV比较适合家庭聚会,公司团建或者朋友一起唱歌喝酒,消费一般都低几百块钱,包房抵消6个小时一般都在89-198左右酒水另算

第二种就是商务KTV这样一般都是为了商务应酬比较多,主要安排服务为主,就水其次这也是重庆特色之一,抵消一般都是没有的作为商务接待,酒水都是点多少算多少没有最低消费

一般去商务会所的人也不在乎那百而八十的,毕竟大哥都懂小费都600起步了,高端场所都1200,1500了您还跟他谈包房最低消费200起是不是很拉低档次

可能大哥进门就说开两瓶路易了哈哈

如果您有什么需求或者不懂的有商务应酬或者家庭聚会都不防联系小编,明码实价方方面面安排起给您最贴心的服务

二、KTV一般消费多少?

KTV一般消费200到1000不等包间收费:大包间80元/小时,小包间50元/小时,不带酒水和果盘,只唱歌。包厢按时段计费,不同时段价格差异明显,非节假日和白天的价格非常之优惠。

服务方式,包厢不设专职服务员,采用自助服务。附设便利超市,酒水大都高于市场价,规模化经营,一般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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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特色:

1、提高包房周转率对于喜欢演歌的消费者来说,量贩式KTV吸引他们的不仅是低廉的包房费,歌厅内附设的平价超市,也是一种难以抵抗的诱惑。虽说利润率只在30%左右,但较高的包房周转率保证了量贩式KTV的整体利润。

2、时段分割引导差异化消费量贩式KTV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它把本来属于高消费的场所变得大众化了,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有效的时段分割,而不同的时段引导的是完全不同的消费。

3、自助式的点歌为消费者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也大大节省了量贩式KTV的人力资源成本。过去一个服务员管1-2个包房,集约化的管理减少了人员,也大大节省了开支。

三、KTV夜总会消费要花多少钱

这要看ktv档次,一般不同的时间段价钱不同,晚上7点到11点一般是价钱比较高的,通常一个中等ktv包房在这个时间段是每小时168左右。

夜总会,泛指各类夜生活娱乐场所。世界各地的夜总会,性质及定义皆不尽相同;于夜总会内进行的主要活动也有相异之处,但大致上都与舞蹈有关,而客人大都属成年人并会喝酒。一些地区的夜总会,设有舞池、乐队或DJ,提供歌舞表演。还有一些举办聚会,团体活动也在这里。

西式夜总会,又称为卡巴莱(Cabaret),在欧美各地常见,起源于法国及德国等地。此类夜总会提供西式晚餐,跳舞或话剧等表演,表演项目多为西式歌舞表演,部分会由著名歌手或舞蹈团演出。一些西式夜总会的表演者是长驻演出,以吸引游客等观众,另一些则由世界性的表演团体作巡回性演出。

中式夜总会,或称中式酒楼夜总会,于20世纪中期的香港曾经甚为流行。中式夜总会从西式夜总会演变而成,提供中式晚饭或饮宴,部分设有舞池供顾客跳舞;而表演主要包括歌手演唱中西流行歌曲、或粤剧等演出,表演性质较为健康,适合成人及儿童欣赏。一些团体或商业机构的大型活动如周年晚宴等,早年亦常于中式夜总会举行。

在香港体育馆等表演场地落成前,某些著名歌手如罗文及徐小凤的演唱会亦有在中式夜总会举行。1970至1980年代的香港,是中式酒楼夜总会的高峰期,当时著名的包括尖沙咀海洋皇宫夜总会及海城大酒楼夜总会,以装潢华丽作招徕。但其后因香港经济环境转变,加上酒店的饮宴业务竞争激烈,令传统的中式酒楼夜总会难以生存而先后结业。

日式夜总会是由日本的高级夜总会演变而来,于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起飞时期曾经在香港甚为流行,其消费在当年,以至21世纪初的消费指数而言,皆甚为惊人。日式夜总会与舞厅相似,设有舞池,以妈妈生作为领班,并由舞小姐陪伴客人跳舞喝酒耍乐。在全盛时期,日式夜总会也举行各种不同种类的舞蹈及歌手演唱等表演。

四、成都KTV会所价格一般都是什么价位的?

KTV一般消费200到1000不等。包间收费:大包间80元/小时,小包间50元/小时,不带酒水和果盘,只唱歌。包厢按时段计费,不同时段价格差异明显,非节假日和白天的价格非常之优惠。

服务方式,包厢不设专职服务员,采用自助服务。附设便利超市,酒水大都高于市场价,规模化经营,一般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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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夜场KTV和量贩KTV区别

1、传统夜场KTV包房以最低消费形式经营,而量贩KTV没有最低消费,以计时钟消费形式。

2、营业时间不同。

3、量贩式KTV没有大型节目表演,一般不能播放DISCO音乐,只能唱卡拉OK。

4、自娱自乐。

5、消费价格比传统夜场优惠(酒水、食品方面),不另加服务费。

6、酒水、食品、量贩式自助形式购买,而传统夜场由客人看酒水牌,服务员电脑落单形式购买。

五、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